细读《老子》明太祖注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人君以道治民,但不以道明示于民。道在人君之心,所谓存乎一心,运用之妙。这是人君的利器,不是民众的工具。道是玄妙之理,只对人君有用,对民众则无用。人君的任务是治理民众,民众的任务是生产与生活。生产与生活,不需要玄妙深奥的道,只需要生产生活的常识。民尽其本分,则君得安定。道是无为之道,故惟人君可用。民众必须有为,故道不可明示于民。民知道,则多智,民多智,则多心,民多心,则多思,民多思,则不安于本分,不尽本分。民不安于本分,不尽本分,则人君不得安,不得久。
宋徽宗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古之善为道者,使由而已。
由之,就是遵照统治者所指引的路前进。至于这条路是否正确之路,以及正确之路在何方,则民不必知道,亦不必过问,因为他们搞不懂,或者说他们的任务不在于此。这就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意思。帝王按照道的精神,制定国家的法律制度,民众的本分,就按照这些法律与制度去生活与生产。在理论上,帝王是得道的圣人,他们制定的法律与制度,其正确性,及天经地义,神圣不可怀疑。若让民对与帝王的治理之事,则失去了统一,而陷于杂乱,天下将不得治理,而一片单混乱。这就是统治者的逻辑。
明太祖注:上古圣君,道治天下,安民而已。岂有将货财声色奇巧以示天下,使民明知。若民明知货财声色奇巧,君好甚焉,则争浮利,尚奇巧之徒盈市朝,朝皆弃本以逐末矣。所以有德之君,绝奇巧,却异财,而远声色,则民不争浮华之利,奇巧无所施其工,皆罢虚务而敦实业,为数年淳风大作,此老子云愚民之本意也,非实痴民。
我们又看到了明太祖与众不同的解释。非以明民,人们都说是把治国之道明示于民,而明太祖则说是将货财声色奇巧明示天下之民。此说有没有根据?我们可以从反而证实一下,老子的原话是:“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从字面上看,并没有明确地说明民就是以道示于民。所以明太祖的解释,也不是说不通的。老子还曾说过,不贵难得之货,不尚贤,不见可欲,绝圣弃智,给予仁弃义,绝巧弃利,诸如此类的话,不贵不尚不见以及绝,都是不使民知之的意思。所以非以明民,不一定只是指把道明示于民,也应包括货财奇巧等事。明太祖还说不明民的愚民政策,是为了引导民众不争浮华之利,皆罢虚务而敦实业,并不是使民痴愚的意思。这都是明太祖的新说法,值得注意。
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
以智治国,不一定是任用多智之臣来治国,更可能是在治国政策上以智为主的意思。帝王崇尚用智治国,则下臣也要表现自己多智,来讨帝王的好,以图升官发财,这是可想而知的。上下一齐用智,则有转化为欺诈的可能。因为智与谋相通,而谋与诈亦是一步之遥。这中间的区别实难把握。帝王用智治国,其演变成人人欺诈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对国家来说,是最大危害。所以老子反对以智治国。另外,按老子所说,大智若愚,这是帝王之智。也就是说,帝王用智,控制下臣,但那是大智,在表面上则像痴愚一样,这就不会留下崇尚用智而引起的种种弊病了。
明太祖注:老子言大道之理,务欲使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彝伦攸叙,实教民愚,罔知上下,果圣人欤?又言民难治,当哉?若小民知有可取者,彼有千方百计,虽法严冰霜,莫知可治。老子设喻,故以智治,又不以智治,文何奥哉?非也,盖谓民多智巧,王若以巧以计治民,则为民祸,臣若以智事君理政,则君之贼。治国不能没有法与令,问题是法与令是否正确与适度。如果正确并适度,就要出法与下令。如果不正确且不适度,就不能发布法与令。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法与令,而是法与令的正确及适度与否。宋徽宗一见到法与令,就一律反对之,于是走向绝对的无为,甚至要焚符破玺,掊斗折衡,如此治国,国将不国,历史正好证明了这一点。明太祖深知用智治国的危害,民用智,则有千方百计来应付统治者的法令,从而使国家之法失去效用。君用智治民,则不知爱民,只能成为民祸,这就是暴君产生的原因。臣用智事君理政,则欺上罔下,中饱渔利,不忠不廉,国家将为之衰败。
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楷式,就是以道治国的方法或原则。帝王应该首先知道这些楷式,如无为无事,不贵不尚等。能知且能行这些楷式,此帝王可以说具备以玄德。玄德,并非玄妙之德,而是掌握大道于其身而后表现出来的品德。这种品德,由于来自于大道,所以难言而深奥,它的基本精神,是与世人的价值观正好相反的。若能按这种玄德进行统治,其国其政,就可以达到大顺的境界了。唐玄宗说什么令物反归妙本,大顺于自然之性,这就把与物反矣的反字理解为返回的返了。显然不符合老子的原意。这里不是返回自然本性的问题,而是政治状况大为顺畅的问题。这种顺畅的得来,没有什么奥妙,只不过是帝王按照大道来治国,按照与世俗相反的价值观来统治的必然结果。
明太祖注:是以朴民绝奇贵为式,呼为玄德,特以远深二字艰之,惟务俭为主。
帝王治国的楷式,来自于大道,按照大道来治国,从根本上讲,就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当然不必用智。但是无为而治,本身并不神秘,它不过是按照政治的需要,进行正确且适度的管理而已。这里没有什么“与天合德,深不可测,远不可穷,独立于万物之上”的问题。宋徽宗的解释,也是对老子所说“与物反矣”的误解。循天之理,也不是一句空话,它一旦落实到现实的政治中,就会有相当具体的内容。这就是所谓的运用之妙,能在实践中确实地加以巧妙运用的帝王,才是真正高明的帝王,宋徽宗恐怕不能入其列。明太祖所说的务俭朴民绝奇贵,都是这种运用的例子,这里没有玄秘,也不是深不可测,或独立于万物之上。恰恰相反,它正是深入到万物之中,大家都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凡是把老子的政治思想神秘化,玄妙化的,都可说尚未得老子本意。而如明太祖之流,才可说已接近老子无为之治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