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通过识别生产生产场所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以便预防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保卫、电气等管理人员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企业危险源的识别。
3.2危险源的识别
(1)第一类危险源,从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识别。
1)供给能量一旦失控,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锅炉、变配电设备、分配柜(箱)、空压机、压力储罐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高处作业、起重机械等。
3)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
4)能量载体:压力管道、电源线路等。
(2)第二类危险源,从导致约束、限制能量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类因素识别。
1)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失误、不安全装束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无防护、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防护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3)环境的不良: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湿滑、环境温度、湿度不良等。
(3)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爆炸、触电、灼烫、中毒等事故。
3.3危险源管理与控制措施
(1)对已识别出的危险源,在设备、设施上,及周围场所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识及控制措施。
(2)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情况或定期组织对危险源的专项检查。
(3)定期对特种设备,生产危害因素的场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
(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分布,控制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危险源实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3.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危险源登记建档,明确危险源的部位,管理部门或人员,检测评估日期,隐患及整改等情况。
3.5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应急救援措施及演练情况应建档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