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淮安总督漕运部院遗址
淮安总督漕运部院遗址位于楚州区镇淮楼东路漕运广场,南临淮安镇淮楼,北依明清淮安府署。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收门票。
从东汉末年到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百姓大量南逃,因而促进了江淮、江南等地的经济迅猛发展,江南财富在历代财政收入中占有极大的份额。到了明初,虽海陆兼运,但大量财富都是通过大运河南北运输的。淮安是南北水运枢纽,东西交通的桥梁。
千万艘粮船衔尾而至淮安楚州由末口入淮北上。粮船卸载之后,再从河下装满盐运往南方各地。这样既解决北方粮米缺乏之苦,又大大缓解南方粮食年年丰收,食用不完,米价很低,百姓苦于“米赢而钱绌”的既南粮北调、北盐南运都要途经淮安,使淮安成为漕运、盐运集散地,客观上形成了在漕运史上的特殊地位。
自隋起,朝廷在淮安楚州设漕运专署,宋设江淮转运使,东南六路之粟皆由淮入汴而至京师,明清在这里设总督漕运部院衙门,以督查、催促漕运事宜,主管南粮北调、北盐南运等筹运工作。
漕运总督机关驻有大批理漕官吏、卫漕兵丁。漕船到达后,需接受漕台衙门的盘查,船工水手、漕运官兵在此停留,南来北往的商人在此进行货物交易,旅客也在此盘桓,更加之在这里设常盈仓两处、常平仓两处、预备仓三处、庄仓五处更大大提高了淮安的商品需求量,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当时这里城内外店肆酒楼鳞次栉比,“市不以夜息”,十分繁盛。
总督漕运部院衙门是朝廷的派出机构,总督都由勋爵大臣担任,明景泰二年(1451年)始设漕运总督于淮安,与总兵参将同理漕事。明陈王宣、李肱、李三才、史可法;清施世纶、琦善、穆彰阿、思铭、杨殿邦等人都先后在这里任过漕运总督之职,漕运总督权力显赫,不但管理漕运,而且还兼巡抚,因此也称漕抚。
总督漕运部院机构庞大,文官武将及各种官兵达270多人;下辖储仓、造船厂、卫漕兵厂等,共约20000多人。部院衙门始建于宋乾道六年(1170年),由录事陈敏兴修,元为淮安路总管府,元三十年(1293年)阿思重修,明洪武元年(1368年)淮安知府范中政建淮安府署,洪武三年(1370年)知府姚斌改为淮安卫指挥使司,成化五年(1469年)通判薛淮重修,嘉靖十六年(1537年)督御史周金在城隍庙东新建督察院,隆庆五年(1571年)知府陈文烛将此重修,万历七年(1579年)都御史云翼将淮安迁往城隍庙东,移总督漕运部院于此。
当时,总督漕运部院建筑规模宏伟,有房213间,牌坊3座,中曰“重臣经理”,东西分别曰:“总共上国”、“专制中原”。中轴线上分设大门、二门、大堂、二堂、大观堂、淮河节楼。东侧有官厅,书吏办公处、东林书屋、正值堂、水土祠及一览亭等。西侧有官厅、百录堂、师竹斋、来鹤轩等。大门前有照壁,东西两侧各有一座牌坊。以上建筑,皆毁于上世纪40年代。房基、础石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