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扩大
财政部网站6月29日消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逐步为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的全体农户提供覆盖农业生产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的保险保障。《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通知》指出,实施地区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2021年覆盖500个产粮大县,约占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的60%。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此外,《通知》称,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专家认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有助于提高现行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防范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助于粮食生产安全,也有望带动农险业务持续增长,实现保费规模和保费增速的突破。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