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暑假安全提示
关注暑期学生安全,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提醒各位学生家长在暑期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件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准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学生骑车上学的,确保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值勤交巡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食品, 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勤换衣服。关心孩子的饮食起居,做好季节病和流行传染病预防工作, 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带孩子就医。防止四季豆、野生菌、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防电、防火、防雷、防汛等安全教育。教育孩子正确掌握电器、天然气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出现意外要及时求救并正确拨打电话(匪警:110火警:119 急救:120 交通事故: 122)报警;要注意用火安全;暑假和雨季汛期在时间上恰好重叠,家长要在学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教育孩子不再下雨,打雷期间(不可在大树或高层建筑下躲雨, 以免遭遇雷击伤害)外出或上山,防止遭遇洪水,雷击,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危险。
五、加强社会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及“网吧”,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外出活动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家长要弄清楚孩子外出的目的地、 交往人的基本情况等,防止孩子被拐卖、诈骗、绑架,或被传销等非法组织诱骗控制;要教育孩子不要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 防止发生意外;家长要与孩子多交流沟通,关心孩子心理健康;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参与“黄、 赌、 毒”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平安是福,安全第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您的所作所为将给孩子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您的良好的教育,将使孩子受益一生,特别是部分在外打工的家长,要利用暑假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帮助他们纠正和克服身上的缺点。敬请各位家长务必在百忙之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督力度,时时提醒孩子注意安全,一切以安全为重,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