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再次登上税务局热点,企业票据缺失?有正渠道,你不用?
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最新通知,内容围绕8起虚开发票的违法典型案例,展开了曝光讨论,其中包含有四川查处“5・21”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深圳查处“护航1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北京查处“8·27”增值税发票虚开案,湖南查处“1·23”增值税发票虚开案,重庆查处“4·01”增值税发票虚开案,浙江查处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上海查处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江苏查处利用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骗取政府补贴案,都是属于虚开发票的典型案件。
他们的操作方式,主要是通过开设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与对于票据有缺失的企业进行售卖发票,这绝对是在触碰国家红线,那像企业成本票难寻的情况,对于很多老板来说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但是我们就没有合理合法的政策可以带给企业来进行税收筹划吗?
当然是有的,如果大家用心了解一下,就知道现目前最火爆的总部经济招商,主要是通过招商平台进入园区,享受园区内的一个税收政策,而这个政策是由当地政府出台,由财政局负责帮扶,绝对是合法的!
主要筹划方式为:
1. 把公司进行迁移或者新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入驻到当地园区,享受园区的税收奖励返还政策,返还地方税务一级留存的50%-8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到账。
2. 新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入驻到当地园区,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可以核定个人所得税0.6%,总税率为1.66%。
并且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下,企业可以不用实体入驻,只需在当地进行纳税,且业务具有真实性,保证三流合一(贸易行业需四流合一),与上述案例不同,我们绝对是在合理享受政策的同时进行依法纳税,并且公司秉承一站式服务,从公司的注册,代账到注销全权负责,如有需要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税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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