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烟头烧毁1000余亩地,当事人获刑3年

近日,浙江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山区吸烟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并当庭以失火罪对被告人朱某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今年2月,被告人朱某华在农田里割田砍草时抽烟,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农田里,结果引发森林火灾。经过消防员近12个小时的努力,火灾终于被扑灭。随后,消防人员对火场进行彻底清查,经鉴定,过火总面积达到了68.6476公顷(1029.714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4.4868公顷(670.3020亩),疏林地面积1.3798公顷(20.6970亩),苗圃地面积18.1250公顷(271.8750亩)。

失火现场现场照片

案发后,被告人朱某华对自己的失火行为追悔莫及,也因此付出惨重代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华违反森林管理法规,在野外抽烟,造成森林火灾,该行为构成失火罪,同时鉴于被告人有自首、已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华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

野外莫用火,带火别上山。很多人因缺乏安全意识贪图方便,通过焚烧杂草整理坟墓,或者在山岭乱扔带火星的烟头,却不知极有可能酿成大祸。有句古训说得好:“玩火者必自焚”。树立防火意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应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共同保护森林资源。

潇湘晨报综合文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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