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虚构散文写作

论非虚构散文写作

(美)菲利普·罗帕特著 ,孙冬译

在个人随笔和回忆录当中,字母“I”(我)出现的频率大大高于其他词汇。我觉得“I”是一个完美的字眼,是任何作者都不应该耻于使用的一个字眼。第一人称对于个人书写而言最合理合法,更适合表现人物和声音的细节。“我”的问题不是因为它是一种坏趣味(像某些大学作文课程所教授的那样),而是在于那些自传写作“菜鸟”可能认为“I”这个字母能够给他们的叙述锦上添花。在他们的头脑当中,“我”这个字眼与其全部的背景和丰富、黏糊糊的过去不可分割,拥有几乎是绝对的独特性,然而其实读者第一次在一个作品中读到这个“I”时,只看到一根细细的电话杆站在句子中间,试图捕捉几个信号来传送出去。确实,即使最光秃秃的“I”也蕴含与读者交流的一丝预期,可以给不痛不痒的文字增添一点温存。不过,它有一点无法做到:无法为我们提供一幅关于发言者的明晰图像。

要做到这一点,作者需将自我和人物揉合在一起,这个“人物”就是小说家所创造的人物。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对“扁平的人物”和“丰满的人物”进行了著名的区分——那些虚构的、从外部来刻画的,如同狄更斯小说中的漫画式、老套而一成不变的人物,和那些具有弗吉尼亚·伍尔夫式复杂维度以及丰富内心的人物。詹姆斯·伍德曾经断言斯蒂芬·格林布拉特的“透明人物”和“含混人物”的概念比福斯特的区分更加有力。但是不管这些作者选择如何展现人物——扁平的、丰满的、透明的、含混的或者这几种的杂揉,这些文本中的人物,不管是虚构还是非虚构的都不打紧,重要的在于他们总体轮廓里具有一些可辨识的、行为可信的特征,而同时又拥有一些自由度来制造一些变数去吸引读者。人物刻画的艺术,归根结底是要给你书写的人物建立一个行为和习惯的模式和规律,之后再添加各种变异。如此说来,刻画人物如同是一个教育学建模的过程,因为你教给读者去预期下一步的走势。

那么如何让自己成为一个人物?首先你需要与自己保持——或者拉开一定的距离。如果审视你的过失使你感到恐慌,感到受到攻击并气急败坏地为自己辩护,那你在个人随笔写作上不会走得太远。你需要从天花板上来瞧自己:去了解诸如你在社交场合给人的印象,准确地判断你什么时候颇为迷人,什么时候看起来咄咄逼人、害羞或可笑。作为一部诚实的个人随笔,习惯性的低估和贬损自我是一种歪曲,它与高估和自我吹捧一样难以令人满意。问题的关键是挖掘和取材于你自己,把自己当成一个具体的、有明显辨识度的人物奉献给读者。

从你的怪癖写起也许是一个好主意,那些怪异习性、固执的强迫症、反社会举止等等使你与众不同的品质。后面有的是时间来强调你作为人类一员的共同属性,或者最好让你的读者在你的和其他人的怪癖之间自行想象,找出某种联系。但是如果想要建立可信性,你要尽量避免将自我平庸的一面展现出来。谁想读枯燥乏味、四平八稳的无名之辈的故事呢?那些跃跃欲试想要写散文和回忆录的作者们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力图要让自己显得友善、招人喜爱,与读者打成一片,那么读者反而会感到无聊,想要点猛料(至少想要一点权威的声音)。文学不是一个随波逐流和体制里循规蹈矩的人的温床。咖啡聊天的技巧——克制表现、磨钝棱角、节约感情——在书写中不大好用,如果你的目标是刻画一个令人印象深刻和强有力的叙事者的话。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中大多数人都怀疑——不,是知道——在我们千差万别的表象之下我们如尘土一样普通无奇。但是我们可能依然需要夸大那些少得可怜的怪癖、那些把我们和他人区分开来的微小差异,并把它们戏剧化地投射出来。就像是演员在外形上或者音质上尝试制造一些出奇之处。为了将我们转化成人物,我们需要变成戏精。我的意思不是加上一些不存在的佐料和花样,而是对我们本来就有的那些特点进行加工:以一种高清晰的、敏锐的笔触去展现它们。这是一种减法:你需要去掉那些无关紧要的成分,突出你的人格中最能定义你之所以为你的一些特征,最好是那些导致最强烈的矛盾和爱恨冲突的东西。

一篇个人散文就像一篇短篇小说一样需要冲突。没有冲突,你的个人化散文或者回忆录就会滑入一种停滞的状态,不断重复你最初的观察和感悟,会造成一种自我欣赏和自我满足的印象。要让个人化散文充满活力,就需要制造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难于解决的问题。幸运的是,人是矛盾的动物,因此那些主宰我们生活的紧张和对立并不少见。有经验的个人散文作家知道如何在开篇之前挑选一个本身就会迸发火花的话题,如何架构这个话题,使它既不过于雄心勃勃也不太琐碎——这样它的范畴正好适合一次卓有成效的探险。如果你开始提笔的时候心如止水、波澜不惊,那你很快就没了动力。如果你挑选了一个博大的哲学问题或者一个复杂曲折的历史事件,你很可能被细节扼死,最终不得不放弃。

还有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我倾向于认为大部分个人散文的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心理:需要充分的心理准备和一种慨然的态度,即你是否可以做到诚实和坦率。

那些还在起步阶段的作者可能纠结于两种对立的反应:

1.我就是个怪胎,我头脑中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不能见诸笔端;

2.我就是一个无聊的人,什么出格的事都没做过,我有什么好告诉别人的呢?

两种心态都来源于羞耻,也都体现出他们缺乏人情世故。第一个反应(我是怪胎)夸大了“我的坏念头”——引用尼采的话——的孤立性,而没有认识到每个人都有古怪的、超现实和不道德的意识。第二个反应(我好无聊,我的生活好无聊)需要回炉接受再教育,他才可以认识到就在我们的寻常日子里,在我们的爱情和友谊里,在我们的家庭动态里,在历史时代里,在我们和自然世界的交集里充满了真正令人困惑、苦恼,怪异的、熠熠生辉的和悬而未决的瞬间。简而言之,人需要推那么一把,才可以意识到生活就是一个谜——甚至在你看来也许显得枯燥无味的人生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看到日常经验的魅力,正是它们催生了最经久不衰的散文。

应用文学虚构模式可以极大地帮助读者感知生活中的神秘。我喜欢提醒我自己和学生们文学中可以效仿的极端声调:我们可以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里的人一样怒吼,我们也可以如诗人马雅可夫斯基那样扯着嗓子说话,我们可以像黑兹利特和鲍德温一样热情洋溢或者对某种信仰和团体怀有笃信不疑的虔诚,甚至我们可以像琼.迪迪恩那样唧唧歪歪,且带有一种下意识的幽默。我们也可以采用乔治·奥威尔和E.B.怀特那种理性的、深沉的和铁肩担道义的姿态。从这些模式当中,个人化散文作家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所要表达的情绪的分寸,是更温和淡定一些还是更加疯狂一些:在一篇作品中,她可以听起来理性平衡,在另外一篇中则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挖掘我们的怪癖是将我们置换成人物的第一步。作为个人,我们之间的不同既是我们过去的境遇、我们背景中的一系列情形所塑造的,也是我们一路走来经历的困难和挑战而形成的。这种不同就好比一个从首尔移民到洛杉矶的上中产阶层韩裔家庭的次子和一个美国南方浸会家庭中九个孩子中最年幼的女儿那样迥异。

族裔、性别、宗教、社会阶层、地理、政治归属:这些都是性格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有时它们可能被小题大做,被赋予太多含义,就像越来越狭隘的身份政治一样。它总是试图通过这种或那种社会压迫来解释人类命运的所有无形因素。但我们在开始使用这些类别的时候必须大胆一些,不要害怕去思考我们在这些社区中的成员资格,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已经或者没有——形成了我们。当你在写回忆录的时候,你可以设置这些类别,分别估量它们的分量和重要性,然后再继续深入下去。当你写个人散文时,你永远不要假设你的读者已经了解你的背景,不管你在以前的文章中谈过多少次。所以你必须熟练而灵巧地在文中插入这样的信息——我可能会说:“我出生在纽约的布鲁克林一个工人阶级家庭”——而不担心老读者们会觉得多余,如果你有幸拥有所谓老读者的话。在一篇文章里,你可能大谈特谈你的宗教背景,而对于你的宗教训练和素养并没有透露太多。在另外一篇文章里可能正好相反。但是在任何一篇里,同时告诉读者这两件事都是个好主意,因为这类信息会帮助你成为一个角色。

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散文作家必须像记者一样,尊重提供基本的、指示性事实的义务——谁、什么事、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和为什么——并尽可能在新闻开头就交待给读者。

好了,现在你已经把自己描绘成一个特定年龄、性别、种族和宗教背景、阶级或地区的人,拥有一系列的怪癖、弱点、长处和独特之处。你就已经转化为角色了吗?也许还不是:除非你把你和读者的关系出神入化地注入读者的脑海中,这样你在页面上说的和做的每一件事看起来都是多么奇怪和惹人注目。读者必须发现你很有趣——这就是关键所在——足够有趣,不管你提出什么话题。不管你这次写的是关于世界和平或者是一截粉笔,读者必须迅速从第一段感觉到,你将会吸引他们参与进来。当然,诀窍是,除非你是先逗乐自己,否则你不能逗乐读者。在这里,我们谈谈有效的个人写作的主要绊脚石之一:自我憎恨。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自己,尽管他们都是正派人——至少不是战犯——尽管有许多自助指南和“鸡汤文”敦促我们与自己做朋友、积极地看待自己。我也没办法假装理解为何这种自我厌恶会如此普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和个人散文作者的角度来看,我所能说的就是,这种自我厌恶的气息损害了个人写作的实践,使许多可能成为个人散文作家的人无法发展为成熟的专业人士。他们表现出一种口吃,永远无法克服最初的、肤浅的自我描述,也就难以满怀激情地潜入破损的人格。

取代自我厌恶的不是自我满足——自鸣得意也同样让人厌恶——而是对自己感到好奇。如此的自我好奇(对此,蒙田是我的源泉,也是最伟大的榜样)只能从我之前所说的那种分离或者与自我的疏离中成长起来。我相信自娱自乐是一门习得的学科,即使是像我这样的人,有时也会有很强的自我不信任感。在日常生活中,我可能对自己感到非常厌倦,但一旦我开始在纸上讲述一种情况或者一系列的想法,我便会开始用滑稽的眼光看我的“我”,我操纵他,使他能给读者带来最大的乐趣。维护自己的尊严不应该是个人写作中的首要问题。倒是首先必须有娱乐别人的冲动,或者至少是挑衅地刺激读者的冲动。其他的一切都将随之而来。

如果你愿意分析你思想中的缺陷而不是将其看得庄严不可侵犯,并愿意展开有悖于你的习惯的思考,那么通过表述你的观点、偏见、半生不熟的想法等,可以得出相当大的人物维度。非小说写作从大胆的、飞驰的、主观的思想中汲取营养而得以成长。你必须养成去吁请,而不是审查最不着边际、最恶作剧的观念的习惯,因为即使它们被证明是狂妄的,它们也可能指出一个本来无法接近的真理要素。

最后,小说界还有一个规则非常值得非小说类个人散文作者借鉴:如果你想揭示某人的性格,行动胜于雄辩。给你的主角,你的“自我”角色,设计一个行为。让读者了解“我”所有的沉思和细微的心理变化,这个没有问题,但仅仅通过介绍人物的意识,并不容易让我们充分领略这个人物。特别是如果你正在按时间顺序和叙述写一个回忆录片段,让自我人物超越观察者角色,让他极大程度上在整体事件中得到解读,这通常更能解放我们的思维。有多少回忆录都在自以为是的设定上栽了跟头:在作者讲述的故事里,这位先生或女士仅仅是残酷世界的被动承受者,比如遭受种族主义的迫害或他人的背叛。非小说类的故事中,此类设定容易令人反感:我总是以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的面目出现。然而,通过展示我们在世界苦难中的共谋,我们则可以使读者相信我们的处境,甚至赢得他的同情。

相比之下,乔治·奥威尔的调查性的左翼自我在《通往威根码头的路上》中承认内心觉得煤矿工人的气味令人反感;詹姆斯·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中坦言他对于餐馆里的种族歧视无比愤怒,差点为之当场发飙,这些都比一个控诉者形象更加复杂,也更为可信。人物的行为并不一定符合常理。当一个人处于压力时,会面临一些艰难的选择,而且奇怪的是,正是我们做出的错误选择,才往往使我们更加意识到自己的自由意志和人性。因此,悔恨通常是出色的个人散文的起点,写出它,会带来必要的自我宽恕(更不用说自我娱乐),而这是帮助我们摆脱和超越羞耻所必需的。

我没有谈及优秀的个人散文的其他一些要求,例如需要超越自我的困境,通过研究或情境化,引入更广泛的对于世界的所感所知。我也没有谈到那些非个人化的、正式的论文的重要地位。然而,在批评性话语或者其他非虚构类语言中,即使“我”是不存在的,但是坚定的个性感依然可以使得那个非个人的叙述者的声音变得有温度。例如,当我们阅读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或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或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cl Trilling)或苏珊·桑塔格的论文时,我们认为我们知道这些作者是成熟和丰满的人物(多刺、宽容、好斗、明智),尽管他们并没有在行文中提及自己。

因此,无论非虚构类文字使用第一还是第三人称叙述,你都需要使自己成为一个角色。我将继续坚信,把自己变成一个角色的过程不是自恋的肚脐注视,而是蕴含着从自恋中得以释放的潜能。这意味着你已经达到了足够的距离来开始全面看待自己:这是超越自我的必要前提——或者至少是写出可以触动别人的非虚构个人散文的必要前提。

本文选自(美)菲利普·罗帕特著 ,孙冬译的《散文写作十五讲》之第一部《散文的技巧》第二节“论将自我转化为人物的必要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21年4月1版1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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