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澳大利亚股权众筹的天使在何方?

在2017年的2月,所有澳大利亚股权众筹的专家们,都将屏息关注着这一条很可能会改变澳大利亚证券市场的法案的通过与否——股权众筹融资法案(Crowd sourced equity funding bill或 CSEF Bill)。和很多的国家在立法方面采用的方法一样,澳大利亚现行的《公司法》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制定的,尽管经过多完善,但互联网金融技术的提高,当前的公司法中的要求已经无法满足于如股权众筹等在新技术浪潮下所催生出来的新型商业模式。因而,此次修改案的提出就是要为股权众筹模式开设一个“特殊的市场”。

由于在股权众筹相关方面的法律空白,如果澳大利亚股权众筹融资法律得以通过,可以解决以下几个主要存在的问题:

1.允许零售投资人(Retail investors))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投资初创公司和小型公司股权;

2.保护投资人面临股权众筹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和欺诈;

3.降低当前澳大利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权众筹投资的门槛和限制。

不过即使2月份澳大利亚议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法案,再外加上6个月的皇家御准的时间来使此法案生效。澳大利亚的股权众筹平台很可能需要等到2018年,经营才会走向正轨。很多股权众筹专家认为,这场旷日持久的股权众筹法案的讨论,让整个澳大利亚的金融业蒙羞。而澳大利亚的亲密邻居新西兰已于三年前通过了股权众筹法案,澳大利亚的远亲英国更是在五年前便得以实施众筹法案。由于没有可以操作的法律支持,目前大部分在澳大利亚市场运营的股权众筹平台,均在新西兰注册运营。虽然两国法律条规相近,但由于仍然存在监管和汇率等问题,目前澳大利亚的股权众筹投资人所需要面临的挑战并不少,而这些挑战在专业人士看来是十分不必要的。当前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来发展澳大利亚的股权众筹市场,不仅加大了投资人的投资成本和难度,更让很多投资因此怯退。至目前为止,股权众筹仍然是少数人的特权。在澳大利亚,投资股权众筹平台上的公司,需要投资人至少拥有250万澳元的资产。

关于众筹,可能更多人想到的首先是实物众筹。全球第一家成功的众筹平台Kickstarter,和已经中国正在风行的淘宝众筹和京东众筹,均为实物众筹。这些众筹和股权众筹的形式并不一样,它们更多的是以物品而不是股权的形式来回报投资人。物品的发明人通过在众筹平台上发布研发的产品信息,来吸引投资人进行评估,并最终通过在众筹平台上进行支付,来获取资金。而众筹平台通过提供广告场所和融资额度,来收取费用。

众筹的类别:

众筹,即大众众筹或群众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融资的活动。

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众筹已经发展为四种不同的类别:

一、实物众筹: 众筹融资方以产品、创意等形式在众筹平台上吸引潜在买家,以提前获取项目资金。投资者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获取融资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目前最流行的,也最受到大众接受的即实物众筹,这种形式更多的像是一种预售。产品原型,甚至是尚未或者已经批量生产,但未正式发售的产品,都可以通过众筹平台进行提前预定购买。通常实物众筹的产品售价,比最终零售价略低,以此种差价的形式吸引投资人进行预先付款,并同时奖励众筹投资人。在中国的众筹平台上,甚至创新出了农产品众筹,如多人募集承包一块果园,通过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栽种,最终投资人获得是果园成熟后的有机农产品。实物众筹的生命周期较短,通常以产品成功生产并交付到众筹投资人的手中后,众筹活动即结束。

二、股权众筹: 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

和实物众筹不同,股权众筹的投资人获得的是众筹对象公司的股权,而非实物。正是因为公司的特殊性,包括澳大利亚,各国都对股权众筹特别的谨慎。而作为新兴的商业模式,股权众筹平台的经营本身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在中国仅2016年前4个月,股权

众筹平台即倒闭43家,股权众筹对投资人资质的审核,资金募集公司的调查,以及众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目前都存在较大的难

度。但由于股权众筹平台把原来仅开放给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的机会,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开放给广大投资人,市场依然热度颇高。

三、慈善众筹: 利用互联网高效快捷的特点,向普通用户发布公开信息的公益项目,以满足社会的慈善需求。慈善(公益)众筹项目的来源包括公益基金会和满足公益性和合规性要求的个人及团体。

四、债权(P2P)众筹: 融资方通过众筹平台以债权形式进行融资,投资者可获得相对稳定的预期利息。

为什么澳大利亚的股权众筹法案久久无法得以通过?

众筹,这种模式自古就已存在于人类社会。而互联网时代,随着信息传递效率优化,资金支付更加便捷,这种古老的资金聚集模式被包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后,瞬间性感起来。而性感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很多看起来的美好,可能在瞬间崩塌。

众所周知,天使投资的成功率是10:90,甚至1:99。作为有着天使投资属性的股权众筹平台,众筹的公司具有高失败率是其天然本质。

其次,很多优质的股权投资项目都会主动被风险投资机构接触。而根据蓝天资本的报告表明,2015-2016年间,活跃于澳大利亚的风险投资资金已经达到历史最高点。有不少众筹融资平台的天使投资机会,是在见过了大量的机构投资人之后,未能募集到足

够的资金,而转投股权众筹平台的。在风险投资机构筛选落下的公司,其投资的风险系数,比风险投资更高。

澳大利亚的金融行业以其高度严格的监管所闻名。之所以澳大利亚政府一次又一次地推迟股权众筹法案的颁布和再研究,和澳洲一贯的审慎态度无不有关系。当前拥有股权众筹投资资格人仅为合格投资人(sophisticated investor ),如果在没有考虑好如何保护好投资人的情况下,贸然将股权众筹开放给普通投资人的话,很可能股权众筹会犹如潘多拉的宝盒一般,一发不可收拾。而澳大利亚的金融业声誉,也会受到影响大打折扣。

就当前讨论的法案来看,对于所有投资者都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但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还有一些额外的保护措施。在12个月的时间内,散户投资者在每个平台每个项目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万美元,同时他们可享有48小时的冷却期,在这期间内,他们可以撤销投资。

同时,股权众筹项目的融资金额也做了一定限制, 目前法案讨论稿所列式的是,在12个月的时间内能够筹得的最高资金为500万澳元,这个上限的设置是为了匹配许多国家规范(在美国以外的区域)。当前市场要求调高此限制的的呼声很高,最终是否会维持在500万澳元,很快在2月我们就会知晓。

总体来说,股权众筹对澳大利亚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多家在新西兰的平台,已经摩拳擦掌地在等待澳大利亚股权众筹法案的正式通过,以便可以在第一时间抢占先机。尽管世界主流发达国家已经拥有了正式实施的法律法规可供参考,澳大利亚的股权众筹平台的繁荣,最快也只可能在2018年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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