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张是之关于知识产权的话题,写过很多篇,但每次看到新的案例,还是忍不住下笔。此前写过一篇《想象的伤害不是伤害》,因为总会有人把因为竞争没有赚得的利润,错误地当成是一种侵权而造成的损失。这个问题放在其他具体的产品上,大概不会有分歧,竞争失去利润的根本原因是自己的产品不行,而怨不得别人的产品太好。但这个一旦掺杂了知识产权,问题就会立刻变得复杂起来,分歧瞬间加剧,共识不容易达成。前面写了几篇文章,一直强调在具体场景里思考问题。知识产权这个也是一样的,单纯的说知识的非稀缺性、无限可复制性等等虽然可以做到尽量严谨,但会丧失很大的可读性和趣味性。而把这个问题放在具体的场景里,则相对容易理解一些。上篇文章《高仿变形金刚伤害了谁?》,有部分新的读者可能第一次看到竟然有人给盗版唱赞歌,一怒之下愤而取关,临走前还不忘骂上几句。这类留言很常见,没有具体的内容和逻辑,就是单纯表达一下不满和愤怒。在这种先入为主的情绪控制之下,有逻辑的内容也是看不进去的。而这位变形金刚圈粉丝 Benny 同学的留言,不熟悉这个圈子的人可能也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留言的重点就是,高仿在细节上胜出,全面超越了所谓的有授权的正版。而且从市场业绩来看,几亿的市场份额也佐证了这位读者的留言。这个高仿并不是完全靠那种质量差价格低的盗版策略赢得市场的,而是通过细节的改进赢得了信任和口碑。抛开产品质量,与所谓的正版区别在哪里呢?除了那一纸授权书,并没有什么不同。所谓的正版产品和高仿的摆在一起竞争,消费者自然会做出自己的选择。消费者更关心正版盗版还是更关心质量?我的判断是更关心质量和价格,即使是对正版的支持,在大多数情况下,依然是出于对质量的追求,而不仅仅是出于对正版的支持。即使一个天天高喊支持正版的人,恐怕也在所难免用过几款或者十几款盗版软件。语言表态是不需要成本的,身体的行动却更加诚实。你若问他为什么,他当然有很多理由使用盗版软件。在没有理解「盗版非盗」的逻辑之前,这样的分裂可能会持续困扰着很多人。与变形金刚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莆田的鞋子、微软的 XP 系统,再比如 QQ 对 ICQ 的超越。莆田的鞋子也不是一开始就质量很好的,也经历了一个从差到好的过程。这期间就和学写字画画的人临摹别人作品一样,冲设计到制造需要在工艺的各个环节模仿、迭代,并最终形成超越。没有模仿的过程,也就不会有超越的结果。很多领域都是如此,包括我们很多重要的科研军工领域。要逻辑一致地打击对正版产品的模仿吗?恐怕很多领域的正常工作都无法展开。当年微软 XP 鼎盛时期,一个盗版光盘拯救了多少不会装系统的人,包括很多公务部门也是如此。正版 XP 的确更加稳定,但那个极不友好的重装方式,以及各种软件都需要重装一遍,整个过程又费时又费力。而后来的 Ghost 版本完美解决了这些问题,一键还原让很多人轻轻松松重装系统。这算不算是通过创新解决了市场需求?我觉得是,但很多人认为不是。想象一下,当极为严格地打击各种形式的盗版时,正版授权方获得了一种借助于行政力量形成的市场垄断,他们还有动力做这种细节上的改进吗?微软的 XP 不得而知,但从变形金刚的这个案例来看,拿到授权就躺赚稳赢,没有竞争的压力,恐怕不会有太大的动力去做改进。逻辑上想象的伤害不是伤害,但现实中,让它变成一个真的伤害,只需要大家都认为这是一种伤害。谎言传千遍,它不会变成真理,却真的会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