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省份中级法院:管辖普通第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标准

整理:谢栋


导读
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额是区分案件级别管辖的重要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全国各省基层、中级、高级三级法院诉讼标的额标准并不统一。此外,诉讼标的额标准还因为案件种类是否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而变化。
三级地方法院中,确定了中级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标的额标准,自然可以推导出基层、高级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标的额标准。本期,为大家整理了全国各省份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普通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供大家参考。

参考规范: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9.05.01)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8.08.01)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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