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弃船演习的四大步骤
海上工作中,船长危急之时命令弃船是船员可能遇到的最艰难的情况之一。如果操作不当,不但不能挽救生命,反而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因此,根据SOLAS公约的规定定期进行弃船演习对于船员安全地进行弃船作业至关重要。
弃船演习的步骤
一次有效的弃船演习分为四个步骤:
- 通知和召集
- 弃船装置入水
- 登入小船
- 汇报
第四步任务汇报仅适用于演习。真实事故中,第三阶段救生艇/筏离开船舷后,弃船作业就结束了。为了识别和减轻可能的风险,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深入的风险评估。
第一步:通知和召集
- 船舶的一般通告系统能够用于向船员/乘客发出通知;
- 除发出求救信号外,还应清楚指示集合位置以及即将使用的逃离途径;
- 应平静迅速地在指定地点完成集合,不要大声喧哗和惊慌失措;
- 每位船员/乘客应在穿上个人救生衣并携带潜水服后前往指定位置。潜水服只有在得到船长指令后才能使用。如果要在后期使用潜水服,应将其储存在救生艇中;
- 主管安全的船员应负责在弃船前清点人数并向船长报告最终数字。
第二步:将救生艇/救生筏放入水中
如果是自由落体式船(FFB)或卸荷侧船,这一步应遵循登船步骤。
在风平浪静、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弃船工具(救生艇或救生筏)应放入海中,并使用登艇引航梯。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指定的、经过训练并被授权操作救生艇的船员才能随救生艇上下船。
发动机应进行试验并能够(在水上)连续工作。
第三步:登入救生艇/救生筏
一旦侧船和正常的下落程序到位,救生艇应使用吊艇架或起重机落入水中,仅被指派船员随艇下水。
制动控制应在负责安全的船员的监督之下,整个操作须经船长批准。其余船员应使用船侧引水员梯登艇,船长应是最后一个登艇的人。
在释放载荷的情况下,一旦船舶到达适当的侧位,就应开始登船。最终的释放仍需得到船长的批准。
如发生紧急情况,船员应前往指定座位并系好安全带。
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查船员的紧固情况并向船长报告。所有舱门必须关好,发动机必须做好准备使用。最终出发命令应由船长发出。
演习过程中,船舶两侧登轮和紧急情况应模拟真实情况,所有可用的安全设备到位并固定完好。演习中,如不能确保船艇位置安全,不得让所有船员登轮。
弃船的先决条件
实施弃船手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训练有素的船员(通过演习和学习获得认证,训练有素);
- 合适且可操作得设备(艇筏、起重机、吊艇架、引航员软梯梯);
- 船上储有适当的粮食;
- 救生艇发动机维修得当并通过测试;
- 通讯设备到位;
- 导航设备到位;
- 向沿岸站点及附近船舶发出求救信号或讯息。
第四步:汇报
演习结束后,安全负责人应向船员汇报各阶段的执行情况。应特别注意个人设备的适当使用以及弃船工具(救生艇/救生筏)的下水和配置程序。所有使用过的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演习前的位置/状态放好。可以用来简短的问题来检查船员从演习中学到的知识和经验教训。
SQE Marine开发了一项工前安全会议的示例,以便作为船上的指南,请前往以下链接查看:
https://safety4sea.com/wp-content/uploads/2018/10/SQE-Marine-Abandon-ship-drills-2018_10.pdf
(来源:Safety4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