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与鲧的关系辨析
共工与鲧的关系是历来史学家争论最凶的论题之一。古史辨派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也有相当一部分史学家则认为是不同的两个人。到现在谁也没说服谁。《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3—3刊登了王青的文章《鲧禹治水神话新探》主张鲧与共工是一个人,五条论证,洋洋洒洒。但是王青大概不知道这个问题在1938年就由著名史学家杨宽先生提出并作出了论证,证据有九条之多。可见我们今天的某些人的历史学研究有多么荒唐。
当然,杨宽的论证至今也还没有在史学界达到共识。小子不揣冒昧,也想论证一番。
我的论点:共工全名共工氏,是一个氏族的名称;鲧是共工氏的最后一代领导者。鲧可以是共工,但是共工不可以叫鲧。共工氏因为鲧而被尧舜灭绝。大禹因为功勋卓著而在夏获得封地从而成为夏后氏之宗。另外加上国家设立了共工这一官职,所以在远古史上一共有三个共工需要在研究中细心加以甄别。
借用杨宽当年论证时使用的全部史料,大家来看一看我的论证,我也借此就教于方家:
一、杨宽认为:共工和鲧都用壅堵的办法治水。这一点很好理解,共工氏是一个氏族,这个氏族世代以治水为业,鲧继承了氏族壅堵为主的治水方法。翻开《世本·作篇》,我们可以看见许多氏族因为发明了某项技术便世代继承以这项工作为业的:
“巫咸作筮”“化益作井”“悉仲作车”“昆吾作陶”《左传》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世代为业的记载。在《世本》中有个共鼓氏(氏族相近,疑为同一氏族)发明了舟楫,而鲧发明了依山傍水筑三面城墙形成城郭,大禹的发明贡献则是建宫室。这三个发明都和治水有关联。
共工氏时代以治水为业,所以到了鲧时仍然治水。《左传·昭十七》“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有些历史学家想不通为什么鲧被诛后用了大禹继续治水。认为这不符合古今用人的常规。他们是不知道治水这项专门的技术只有共工家族继承,是家族垄断。换句话说,就是只能由大禹继续鲧的事业。别的氏族不懂!
二、杨宽认为:共工和鲧最后都是被尧舜诛杀。这是要细心区别的。先秦古籍中诛鲧者比比皆是,而诛共工者很少见,而且都有说法。
“尧殛鲧于羽山。”《左传昭七》
“尧之刑也殛鲧。”《吕氏春秋》
“舜之刑也殛鲧。”《国语·晋语》
以上鲧作为一个人是被殛,地点是羽山或羽郊。是一个很小很具体的地点。
“尧…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地。”《韩非子·外储》
“舜流共工于幽州” 《孟子·万章上》
“昔有共工自贤,自以无臣,久空大官,下官乱交,民无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
《逸周书·史记》
以上尧“举兵”诛共工于幽州之地。流放也是在整个幽州。要知道幽州是当时九州之一,是一个地理上很大的区域。说明流放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人。后一个例子“下官乱交”显然是很多人,而“唐氏伐之”,用了一个伐字,显然是针对共工氏族的征讨。要知道在古汉语中对一个人是不能用伐这个字的。我们可以看到,鲧是一个人,而共工是一批人。据此我们可以认定共工是被舜流芳到幽州的一个氏族而不是单独一个人.
三、杨宽认为共工和鲧都骄傲自大。并引上例说“共工自贤”为证。这不能说明问题,首先作为氏族就不能自贤了吗,共工氏族是个从黄帝时就存在的历史很长的氏族,历代治水功劳是很大的,所以说这个氏族'自贤'一点也不过分。杨宽引用《吕氏春秋·行论》中的鲧“自以为得地之道,可以作三公”。这一点确实有点勉强。相反我们从中看到鲧确实已经得地之道,说明他治水经验是很丰富的,同时也说明治水是共工这一家族垄断并世代传承的技术。
四、杨宽认为:杀鲧者和杀共工者都是祝融。
“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 《山海经·海内经》
“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 《史记·楚世家》
杨宽引用的这两个例子似乎应该对调一下位置。我们看见祝融是皇帝赐姓或者是赐世代为官的,所以祝融也应该是一个氏族。世代以光融天下为业。重黎是祝融的一员,就象鲧是共工的一员一样。《左传昭二十九年》一句话可以为证“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所以杀鲧的祝融和诛共工的祝融有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同一氏族的人。原因在于:共工氏作乱最后是“诛之而不尽”,既说明共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氏族,又说明重黎不可能单枪匹马去讨伐共工氏。
五、杨宽认为:鲧与共工死后皆沉于渊。他对引用的典籍进行了错误的解释,我们来看原文:
“昔者鲧违帝命,殛之于羽山,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国语·晋语》
“昔共工之力,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与高辛争为帝,遂潜入渊,宗族残灭,继嗣绝祀。” 《淮南子·原道》
首先鲧入于羽渊和共工氏族被伐潜入深渊说明这个治水家族有很多人并没有死,不象后一本书所说的“继嗣绝祀”,其次共工氏作乱大概是流放到幽州以后,这次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所以鲧跳进了羽渊,而共工氏的幸存者是跳进了幽州的河流逃生了。所以虽然同样下水死没死还两说,地点肯定不在一起。这一点站不住脚。
六、鲧与共工皆殃及全族。这点不用辨析,从鲧与共工氏的共生关系来说说明一重因果关系,即鲧受殛在先,而共工氏被灭绝在后。有史籍记载说大禹参与了讨伐共工的行动。详见下第八。
七|鲧与共工之子都是社神。所引古籍为:
“昔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国语·鲁语》
“鲧何所营?禹何所成?康回慿怒?地(隓)何故以东南倾?”
这是说共工氏有九伯,其子后土,平整了九州的土地,死后作为社神被祭祀。
“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 《左传昭二十九》
“禹劳天下,死而为社。” 《淮南子·汜论》
共工氏已经被灭绝,留存的只能是子承父业治水的大禹,从上述三则引文内容分析,这个后土或者句龙也只能是大禹。上述五六七条论证是符合并支持我的最初提出的论点的。
八、禹参与了讨伐共工氏的军事行动。大禹虽然是共工氏的后代,但是大禹由于成功地治理了水患,被封在夏地,称夏后氏,这是一个新的氏族。所以大禹参与伐共工的军事行动应该被视为尧舜发动的征讨。
“禹伐共工” 《荀子·议兵》和《战国策》
“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 《荀子·成相》
九、尧传天下给舜,鲧与共工都因为进谏而被诛。被诛的原因和第四点中不尽相同,但是这个原因可能更本质一点。就是鲧因为和舜争为帝,遭到了尧的镇压,后来共工氏起兵为鲧讨个公道,结果株连整个氏族。引文如下:
“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共工又谏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不听,又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都。” 《韩非子·外储》
“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地地之道,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甚猛兽,欲以为乱……舜于是殛之于羽山。” 《吕氏春秋·行论》
依然是“举兵而诛共工”,说明共工为氏族,而鲧只是这个氏族灭亡时的氏族首领而已。由于鲧的刚直和据理力争导致了整个氏族的灭亡。而大禹在这个时候已经被封为夏地的诸侯,得以幸免。成为夏后氏的祖宗。从先秦诸子的原著阅读中,我感觉到《韩非子》对远古史实的记载和把握已经发生了偏差。
关于共工和鲧在声音上的联系。杨宽发现:“盖‘鲧’与‘共工’声音相同,因言之急缓而有别:急言之为‘鲧’,长言之为‘共工’也。”我以为,既然他们是群体与个体的关系声音上的差别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共工氏族的成员在那个年代称呼自己的首领就叫共工,而用山西陕西北部的方言口语的发生就是“急言之为‘鲧’”。
为什么共工和鲧历史上会被看作两个人呢?这要归因于司马迁先生。他在《史记·五帝本纪》里有这样一段话:“讙兜进言共工,尧曰不可,而试之工师,共工果淫辟。四岳举鲧治鸿水,尧以为不可,岳强请试之。试之而无功,故百姓不便。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讙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这段话在《史记》中的安排有点莫名其妙。一是与上文毫无联系;二是进言共工,却没有进言内容;三是四罪中除鲧是被处死,其余都是流放性质。其目的在于改变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风。所以,共工、讙兜、三苗的流放应该属于整个氏族的迁徙,为了改变其地的民风,而鲧属于处死,也就无从谈起“以变东夷”的问题。司马迁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但是,也有比司马迁更早的关于共工和鲧就是同一个人的证据。这就是《山海经·海内经》的炎帝之后有祝融“祝融生共工,共工生后土(即大禹),后土生鸣噎。”如果按照这个记载鸣噎应该是夏启。鸣噎应该有启的意思。
研究共工有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就是:在尧舜时代国家有六个官职其中一个也叫共工。见《尚书·舜典》“帝曰,畴若予工。佥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让于殳祈暨伯舆。帝曰,俞,往哉,汝谐。”这里共工是官职,是为国家供应并管理百工的官。共工氏在这个官职上当了很多代人。“昔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国语·鲁语上》如果另有一人叫共工的话,为了避免称呼混淆其中一个就必须让步。这个让步的人就是共工氏的首领共工。而让步的办法就是“徐言之”为共工,“急言之”为鲧。即鲧是共工二字的急读合音。
上文中除了最后两段外引用杨宽的史材均取材于《古史辨》卷七。
注:在远古史研究中,研究者经常把姓名、氏族名称、官名混为一谈。这是共工和鲧长期以来辨析不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