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认祖”与“血缘认祖”分列编纂是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重要修谱方法

“文化认祖”与“血缘认祖”分列编纂是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重要修谱方法

引子:中国家谱发展的历史事实证明,绝大部分姓氏,要想一代不少的真实珠串链接到开姓始祖,都是不可能的。要想把某姓氏家谱打造成为具有史料价值和不朽生命力的文化典籍,就必须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使其内容真实可信,要使族谱内容真实可信,就必须将下传衍流无考的历代先祖列为“文化先祖”与“血缘先祖”分列编纂。这样可以不再简单沿袭各姓各氏传统修谱方法,不再为追求“世系源远”而杜撰冒认先祖,不再依附名门望族,不再谬接外系,不再统宗统系,是符合我们这个时代大潮流的修谱方法。

一、“文化认祖”与“血缘认祖”的概念

“文化认祖”的慨念是指将某姓开姓始祖和在清以前的经史子集、方志野史和历代考古中发现的名人,但因其下传衍流失考,或者其上溯世系或者下传衍流均失考的某姓氏名人作为某姓氏祖先的方法。

“血缘认祖”的慨念是指修谱从下往上追溯,将可考之先祖列为各世系的血脉先祖,列世系图和世系录。没有凿实依据证明血脉先祖可以上接的,不强行硬接,这就是“血缘认祖”。这样既保存了各个历史时期旧谱的概貌,又使其血脉世系最接近真实,史料价值极高。

二、“文化认祖”与“血缘认祖”的修谱法作如下介绍:

修谱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理清世系,各归所属;谱以最早为断,祖以知者为断;知者续之,不知者宁缺勿错的指导思想和横排世系,纵贯时间,不强其所不知,不略其所已知的修谱方法,以图、录为主,辅之以考、传、记、志、述、表和提要、注释、按语、照片等11种形式,用语文体记述,男女均上谱,扬善警恶,恶简点之,善美光大弘扬之,夹叙夹议,叙议结合。主张“不漏一个男丁,不漏一个女性,自下往上追溯至开基祖。对代代有据可考、有祠墓可证,与最早的谱记能相互印证而又符合衍传规律的,可从开基祖继续上溯,对珠串链接无据的,一律列为待考,宁缺勿错。这可从根本上改变明中叶以来首先冒认某位先祖,再想方设法依附并往上珠串衔接的统宗统系的做法,是真正体现实事求是精神和时代特色的一种新的修谱体例。

三、中国家谱的历史概况催生“文化认祖”方法的诞生

家谱的起源据专家考证:家谱的历史可以上溯至中国古代的夏朝甚至更早,《世本》说,容成氏和仓颉氏是黄帝之臣,容成是第一个造历的人,仓颉是第一个造字的人。应该说,有了文字就有了家谱,有了家谱才有了人类历史。虽然家谱的历史可以上溯至中国古代的夏朝甚至更早。如果没有夏商周至秦汉时期的家谱,夏商周至秦汉的帝王和贵族的世系就不可能进入司马迁的史记。但史记中的帝王和贵族的世系证明,家谱最初是王侯贵族的产物,庶民没有族谱。从姓氏的特征看,姓起源于母系姓族社会,是血缘关系的证明,姓的作用是别婚姻,同姓不能通婚;氏是特权和地位的标志,用以区别贵贱,有氏者为贵。而庶民作为奴隶的,是贵族财产的一部分,他们身分地位十分卑微,虽然有姓但却无氏,当然更无家谱。甲骨文是刻在甲骨上的文字,而庶民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在甲骨文化时期没有条件刻制家谱,只有帝王贵族之家才有条件刻制家谱。现存最古老的殷商甲骨文家谱、青铜鼎铭文家谱和汉代石碑家谱都证明了这一点。

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的家谱家谱发展到魏晋南北和隋唐时期,家谱编修为王室所垄断,普通姓氏和普通人民并无自己的家谱。无论是帝王谱、官谱、还是士族谱,实际上仍然是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度的产物。因为能够享有世袭特权的是士族。庶族不可能从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度中取得任何权利,所以庶族不具备编撰谱牒的思想、政治、文化和经济基础,故庶族仍然无谱。唐代的姓氏谱由官方统一修撰,唐太宗贞观八年许国公高士廉及韦挺、岑文本、令狐德棻刊正姓氏,《氏族志》修成,五品以上的官僚全部收录入谱,五品以下的即便是原大族也不能入谱,普通百姓更是望尘莫及。北京图书馆藏存的《敦煌姓氏录》中,记录了各郡主要姓氏398个(其中河南郡七姓,丘姓列第四位),而且特载一段诏令文字于前,“以前太史曰:尧置九州,今为八十五郡合三百九十八姓,今贞观八年五月十日壬辰,自今以后明加禁约,前付郡姓出处,许其通婚媾,结婚之始,非虚委怠,必须精加研究,知其谱囊,相承不虚,然可为匹,其三百九十八姓之外,又二千一百杂姓非史藉所载,虽赖三百九十八姓姓限,而或媾官混杂,或从贱之入良,营门杂户,慕容商贾之颜,虽有谱亦不通,如有犯者剔除藉。光禄大夫兼吏部尚书许国公士廉等奉敕令,臣等定天下氏族,若不别条举,恕无所凭,准令详事,讫会录如前,敕旨依奏”。这一段文字不仅说明此398个姓氏进入皇家姓氏谱,可通婚,可史载,其余2100姓氏列为杂姓,不入史册,不可与史册所载之398姓通婚。也说明“前付郡姓出处”的要求是唐“贞观八年五月十日壬辰”提出的。郡姓,是指一郡的大姓望族。宋元间史学家胡三省(1230~1302)注云:“郡姓者,郡之大姓、著姓也。今百氏郡望,盖始於此。” 

家谱的毁灭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各地农民造反,风起云涌,天下大乱,门阀士族的特权制度遭到毁灭,包括《姓氏录》在内的士族谱牒焚毁殆尽,从此无论是士族还是庶族均无谱牒。明代谱学家胡应麟说:“自五代以后,人们已不崇尚门阀,家谱之学,遂绝而不传”(见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庚部卷三九)。明太仆寺丞、散文家归有光说:“魏晋以后,根据门阀高下来选官,所以家谱之学特别兴盛,直至李唐,还十分崇尚,五代衰乱,家谱就荡然无存了”(见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二·龙游翁氏宗谱序》)。不得祖牒的程节之子、都官员外郎、政和吉州知府程祁说“唐末五代之乱,亡失旧谱,上世次序不可复知。”晚唐诗人韦庄《秦妇吟》中所谓“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就是这一时期的真实写照。彻底失去谱牒的士族从此再也没有证明其身份、门阀的依据了,魏晋以来以维护门第为主的官方谱学也由此彻底消亡了。谱之不存,又如何可能一代不少的珠串链接到炎黄二帝?由此可见,所有姓氏的家谱、姓氏谱,且不说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即便是上溯到唐代亦是伪托。

当代家谱的编修方法源自宋朝由于记载士族门第高低的家谱在唐末五代的战乱中化为灰烬,宋代官府又不再开设谱局,人们不但不知先祖世系,也不知道稍远一点的家族间昭穆伦次。对此,宋朝一批士大夫忧心如焚。苏洵(1009-1066)说:“盖自唐衰,家谱废绝,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载”。宋代大理学家张载(1020-1077)说:“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庆历年间(1051年)毕升发明印刷术,为国家修史、地方修志、百姓修谱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为了“尊祖敬宗收族,管摄天下人心,厚风俗,使人不忘本”计,一批著名的士大夫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黄庭坚、文天祥都在没有旧谱的情况下,主持从他们能记住的先祖写起,或从父亲开始写起,或从祖父开始写起,或从曾祖父开始写起,或从高祖父开始写起,总之是白手起家,从头开始编撰自己的家谱。欧阳修(1007-1072)在主持编篡国史《新唐书》的过程中,以“大宗之法”编修皇族家谱《宗室世系》上溯数可达八代、十代甚至百代。正是主持编篡国史的经历,使得欧阳修十分重视家谱,他在修定《新唐书》后,当然也发现了《宰相世系》中有关自己的远祖世系并不清楚,于是他只能以其已知的五世祖为始祖,并用“小宗之法”编修了自己的家谱。他采用史书的体例和图的方式,将本家族的迁徙、婚嫁、官封、名谥等编成一部新型家谱。不久家族显赫的苏洵也始修并编成《苏氏族谱》。二人在修谱的体例上都使用“小宗之法”,即以五世祖作为家族始祖。因此,初修家谱都只能从其可知之祖写起,只采用“小宗之法”。欧、苏体例的创新,重在图表的创新,这使家谱的质量大大提高。百姓仿效欧苏谱例,开始采用“小宗之法”编写家谱。作为宋代的宗族典籍,家谱编修已经扩散到平民族群。

民间统宗统系的家谱源于明嘉靖皇帝以后。明初家谱的体例得到了发展,增加了“序、跋、谱例、世系图、世系录、先世考辨”等内容。民间修谱多沿袭欧阳修、苏洵的“小宗之法”。自嘉靖推恩允许民间建祠堂以后,民间建祠堂之风兴起,由于姓族间的竞争攀比,又使得民间祠堂的规模越来越大,一般姓族不堪重负。为缓解筹资压力,民间又逐步兴起了连宗修祠之风。而联宗建祠的成功,又催生了各姓各氏的联宗修谱之风,家谱的体例增加了“祠堂、祠产”的内容。从旧谱及其谱序的记载中,我们发现各个姓氏都是在明嘉靖以后才开始出现统宗统系的族谱、宗谱、大宗谱,这说明随意上溯,攀援望族,趋附名门,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统宗统系现象,是嘉靖十五年(1536)皇帝推恩允许民间建祠堂以后开始出现的。

清朝以后是谱牒编修最为兴盛的时期,也是统宗统系现象最为泛滥的时期。清朝设宗人府,掌管皇族和百官谱籍,民间族谱也一修再修。各姓各氏只有少数家谱采用欧阳修、苏洵的“小宗之法”,大部分家谱为彰显门第,采用宋朝皇族家谱的“大宗之法”,编修族谱、宗谱、大宗谱“会千万人于一家,统千百世于一人”。随意上溯,趋附名门,攀援望族,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统宗统系现象十分泛滥。由于统宗统系的谱牒影响到了封建世袭、继承制度的实行。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时,江西巡抚辅德的上奏引发了一次规模浩大的全国性谱禁。谱禁规定:在追溯祖先时,禁止妄自攀附,只能以五世祖或始迁祖为始祖,超过五代的上溯之祖视为伪托,朝廷分封或者选官时不仅不予采信,而且还要追究伪托冒认上祖者的欺君罔上之罪。所有新编族谱必须呈送地方官府审查,对于上溯内容有违者一律删节毁版。谱禁期间,仅辅德在江西境内,就查出1016姓的所谓始祖荒诞不经,这些家谱也全部遭到了删节或毁版处理。但这一谱禁并没有持续多久。清嘉庆、道光以后,统宗统系现象再度泛滥,各姓各氏均采用皇族家谱的“大宗之法”联宗修谱,编修族谱、宗谱、大宗谱为荣,随意上溯,攀援望族,趋附名门,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现象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虽然明清以后采用“大宗之法”编修的谱牒的上溯世系荒诞不经,但清代谱牒的体例却得到充分发展。清朝谱牒的记事范围几乎涉及到家族、宗族事务的各个方面。除要排列家族世系外,又增加了传记、著述、家规、家法、家训、族规、恩荣录、凡例、字辈、谱论、科举、墓图、墓志、五服图、家礼、寿文、贺文、祭文、名绩录、契约、艺文、遗像、赞词、仕宦、传记、行状、志录、年表、余庆录、领谱等20多项,并增加了女子、婚嫁、岳家等人物记述,还对入谱人物也进行了限制性规定,行文重视修辞和文采。为使家谱不至中断,还规定了“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的年限。所有这些,使得清时家谱的纂修体例更系统,更完善,但其世系和世序却出现了严重混乱。为祖先封官加爵者有之,为祖先取名安讳者有之,为祖先娶妾生子者有之,为祖先添兄加弟者有之,为祖先认父攀祖者有之,以春秋末人为西周时祖先者有之,以晋朝人为春秋时祖先者有之,以宋朝人为春秋战国时的祖先者有之,以明朝人为南北朝时的祖先者有之,所谓隋唐人以宋元人为祖更是比比皆是,其真实性无从谈起。

民国修谱基本因袭了清代修谱的体例。在统宗统系方面还发展了清代修谱的陋习。

1949年以后,编修谱牒等宗族文化活动基本停止。1966年~1976年中,民间保存的大量极其珍贵的旧谱牒遭到了焚毁的厄运。宗族文化遗产更是遭到了极大破坏。1985年以后,特别是上世纪末至今,随着祖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台湾、港、澳地区和世界各地宗亲寻根问祖热的蓬勃兴起,民间修谱再度掀现了高潮。但这波修谱的谱牒质量却明显不如清代。且在世系方面故意弄虚作假、进一步统宗统系的陋习较之于明清时期随意上溯,攀援望族,趋附名门,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现象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家谱发展的历史事实证明,绝大部分姓氏,要想一代不少的真实珠串链接到开姓始祖,都是不可能的。要想把某姓氏家谱打造成为具有史料价值和不朽生命力的文化典籍,就必须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使其内容真实可信,要使族谱内容真实可信,就必须将下传衍流无考的历代先祖列为文化先祖,与血缘先祖分列编纂。

四、各地旧谱统宗、统系、统名人的实状催生“文化认祖”方法的诞生

在浩瀚的各姓氏谱牒中。基本已经无法考证某氏家谱产生于何时。但博览全国各地、上述统宗统系的各地族谱,事实上都是采用欧阳修当年编修皇族家谱——《宗室世系》的“大宗之法”所编的大宗谱。除谱中人名时序混乱、时代倒置,为先祖娶妻、纳妾、生子、封官、封爵、加功名,伪造、杜撰先祖所处时代还没有的地名、官名、官署名外,还暴露出的一个最典型、最突出的问题是:同一历史人物,各大世系杜撰的父祖不同、配偶不同、子孙也不同。进而争相攀附以为己祖。对于时空衔接不上的,就伪造、杜撰或者挪借外系之祖为祖。如果让这种情况沿续在当今新修的家谱中,不但让家谱真实性和史料价值不存,也必将使家谱沦为外姓或子孙后代的笑柄。所以,创造“文化认祖”和“血缘认祖”分列并存的修谱法,不再简单沿袭各姓氏传统的统宗统系的修谱方法,不再为追求“世系源远”而杜撰冒认先祖,不再为虚荣而依附名门望族,不再为上接而谬接外系,从下往上追溯,重开基祖,重最早的坟墓碑记等实物,重最早的祠堂神主牌,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谱,重各世系最早的谱序,以各世系第一个写谱人所溯之始祖为始祖。实事求是,回归和还原最早的历史记载,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大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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