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一人白首

图源pexels。

好久好久之前用过这图。

几日未更,主要是回了趟老家参加婚礼。作为大学四人之中的老三也完成大婚。作为少数能给他做伴郎的人,我还是请了两天假赶回去。

当然了,本来我想着请五天,没批。

所以尽管有点拼,但是三天内几千公里的往返还算是理所应当。老三这人倒也同我和老大有些不同,老大属于好皮囊里装了个不饶人的嘴,我是絮絮叨叨里的片刻沉默,而老三倒是凶悍中带着文人的柔软。

最起码这场婚礼上庆幸的没看到有谁落泪。

同样在这场婚礼上老三也把主角更多的交给了自己的老婆。

其实在过程中有蛮多触动,对于一个我们从不熟就开始见证,到现在我们见到他俩走入婚姻的殿堂。

说到这该说点正题了。谨以此送给老三以及三媳,甚至是在漫长爱情岁月里坚持的每一对。

大学时候老三大多时候是大方的,除了每次去南京找到初为爱情的伴侣。当然了,相比之下老大可能更为贴心,最起码从莘庄回来会给他带个芝士蛋糕。有时候我们也会嘲讽一番。

那时候的老三二百朝上的体重,你在他的满脸看不到什么文气的样子,只是拄在电脑前看着霍比特人,吃着芝士蛋糕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话。

那时候倒也的确没分彼此,在我们共处的三年时间里,但凡是我们三个凑到一块多半都是轮流掏饭钱。比较特别的地点例如他喜欢的萨莉亚或者某个喜欢的饭馆。

相比之下老三的大方是和我们几个狭义上的自己人。

后来就是在我两年军旅后再次回到上海,那时候的我们离开了校园,反倒是多了点不一样的沉稳。三媳也到了上海,俩人也走到了另一个不太一样的阶段。

老大随遇而安,老二暗地里主意正,反倒是老三知道商量。

这事得学,也没学来。就如同老三到现在写东西的风格我到了也没学到分毫,倒也是我这码字的效率他也没整明白半分,时而是老大看的津津有味,毕竟大多时候也是嘿嘿傻乐。

是的,老三是个愿意斟酌的人。

所以我愿意相信,在这场长达八年多的长跑在进入另一个阶段的时候,不是个冲动的决定。

接亲时候所有问题都是三媳喜欢的哈利波特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老三快得仿佛被透了题。

记住爱的人不难,但记住爱的人爱的一切呢。

我倒是有些明白了一些无论是老大还是老三在漫长的爱情岁月里甚至到步入婚姻之后还带着那份纯真的原因。自然不是因为猫狗也和生活条件无关。而且本属于两个人的生活哲学。

更有的是,是和另一个人携手度过大半辈子的勇敢。

我调侃着说,老三,我担心这有朝一日于我婚时,没有伴郎可寻。不长在旁边打趣,没事,我闺女给你媳妇做个伴郎。

我仍旧不认为婚姻会是爱情的终结,而是在共同经历很多之后对自己一辈子下定的决心。

说出i do当然不难,而这辈子大半辈子里去决定i do也是一份勇气。

我没办法在我过去看到的所有婚姻故事中找到一个万能公式为我或者其他人找到方法,我想或许你努力一点去做自己的时候,你会遇到一个喜欢本来的你的这个人。

而那个人会成为你生活里的光,你会是那个人生活里的暖。

我是老六,愿你成为你自己。

晚安。

附彩蛋。

和老大和大媳去月子中心看坐月子的老四,结果因为我从外地回来的没进去。最后被迫在月子中心门口和老四视频看到了外甥。过于窘迫。

以及两张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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