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委检除了定期送检,还要做什么?

作为食品制造业,都会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定期将产品送到合法的第三方检测结构进行型式检验,通常由公司的质量部门负责完成,那么,作为质量部门,备样→送检→获取检验报告→存档,这四个动作就可以了吗?
其实不然,对于产品委托检验,作为食品制造业还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03月01日实施》第二十一条对首次申请许可或者增加食品类别的变更许可的,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
试制食品检验可以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那么委托检验,除了需要定期送样检测之外,作为质量部门,还需要按照以下的要求(步骤)做些工作:
▼第一:搞清楚公司生产的食品属于哪一类食品;
具体详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实施日期2020年03月01日)
▼第二:查看公司生产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和相应的产品标准,搞清楚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据此形成《食品出厂检验项目清单》;
▼第三:根据《食品出厂检验项目清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明确哪些项目可以自行检验,哪些项目目前公司没有能力自行检验;
▼第四:对于没有能力自行检验的项目寻找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索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法资质;
▼第五: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询价议价,形成《询价议价表》,提交领导审批选定;
▼第六: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洽谈委托检验合同(协议);
▼第七:向领导报批产品委托检验合同(协议);
▼第八: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署委托检验合同(协议);
▼第九:送样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获取相应的检测报告;
▼第十:比对检测报告,确认委托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性;
▼十一:对于处于临界点的检测结果,一定要引起警惕,传递到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必要时组织召开改善分析会议,确定改善措施并实施到位,以确保有效降低检测值,必要时,改善措施落实后再送样检测一次,以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否则则有可能出现不合格或不安全的食品;
▼十二:对于检测报告有疑问的或异议的第一时间主动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以防出现客户或其他相关方针对检测报告提出异议或疑义时,自己解释不清;
▼十三:整理委托检测报告,及时录入清单(方便在需要时检索)并存档备查;
▼十四:定期比对第三方检测结果,确认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生产过程的管控能力;
▼十五:检测结果比对结果,若发现产品质量不稳定(如虽然每次检测都符合要求,但检测结果浮动太大),则有必要组织召开改善分析会议,商定改善措施并落实到位;
型式检验
▼第一:根据公司生产的食品标准规定的型式检验要求的检验项目与频次筛选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二:联络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询价议价,形成《询价议价表》;
▼第三:初步确定意向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交《询价议价表》报请领导审批;
▼第四:与获批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洽谈合作协议(合同)【备注:可以与委托检验的结构是同一家机构】;
▼第五:向领导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同(协议);
▼第八: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署委托检验合同(协议);
▼第九:约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公司抽样封样,等待获取相应的型式检测报告;
▼第十:比对检测报告,确认型式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性;
▼十一:对于检测报告有疑问的或异议的第一时间主动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
▼十二:整理型式检测报告,及时录入清单并存档备查,同时作为第三方验证或其他相关方验厂的证据之一;
无论哪个行业,专业的是越来越贵了,如果你问的价格很便宜,不是你捡到便宜了,而是被新手练手了。
学而不思则罔
思而不学则殆
在学习中思考:将学到的变为自己的
在思考中学习:将想到的变为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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