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质控的这个指标你清楚吗?
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该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指标体系共包括人力资源配置指标、病历书写时效性指标、重大检查记录符合率、诊疗行为记录符合率、病历归档质量指标5个方面27个指标。就从字面意思,大家能看到有些指标有时限性,按时完成就好;有些指标按质按量完成,也可以。只有三个指标没有参考值,就是第一个方面:人力资源配置指标。
指标一、住院病案管理人员月均负担出院患者病历数
指标二、门诊病案管理人员月均负担门诊患者病历数
指标三、病案编码人员月均负担出院患者病历数
笼统的理解就是病案科要有多少人合适!
之前,我写过一篇《DRG执行的短板》,写的就是病案科缺人,缺有能力的人。发表于《中国病案》2020年第21卷第7期,新疆地区79家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现状调查分析,其中三级医院30家,49家二级医院,共相关病案科/室人员466人,平均每家5.9人,三级医院平均9.8人,二级医院平均3.5人。
如果按床位数相比,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配置差不多,91-92比1。这个比例高还是低?我们还查到湖北的统计数据,2018年108家公立和民营医院共1004.5名相关病案科/室人员,床位数相比,平均134.52比1,比新疆的数据还高。
有人说高了,认为50比1比较合适。这个说法来自《医院管理学-病案管理分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病案管理与床位比不得小于1比50。也有人说,看床位数不合理,应该看出院人数,因为考核指标三也是按出院患者数来看工作量的。
同样,在湖北的数据统计中,与出院患者数相比,得到以下数据。
湖南省的情况也类似,三级医院出院人数与病案室人员比例是16114.2比1,除以年工作日220天,那么每个编码员每天编码73份病历。二级医院每天每个编码员工作量58份病历。
河南三级医院的这个数字更高,每天每个编码员要编码89份病历。
编码病历从每天60多份,到70多份,甚至到近90份,哪个数字更合理呢?我们再考虑下工作时间,譬如按一天8小时计算,如果达到90份病历,那么每个小时就要11份还多,那么就5-6分钟看一份病历,并且还要编码准确,以这个速度,几乎没有时间上洗手间。
如果按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来看,每个编码员每天工作量在50-60份病历编码比较合适。从上述的省份看,尤其是三级医院几乎是超工作量的。
如果病案科/室的人员数量不够,质量可以吗?调查完了,发现这个问题更严重。就拿湖北的数据来看:学历低于本科的接近40%,初级职称加中级职称的人数比例超过87%。
在新疆的调查数据中,编码员中来自护理专业的,三级医院30%,二级医院50%,都是最大来源。来自卫生信息统计管理专业的比例远低于50%(《医院管理学-病案管理分册》中的要求)。
从目前的现状看,三级医院好于二级、一级医院,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不过三级医院的工作负荷更大,也是一个问题。在卫健委发布的这个控制指标看,估计一时半会儿,很多医疗机构都达不到《医院管理学-病案管理分册》其中提到的要求。
最后的问题来了,如果你是院长,你希望编码员数量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