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推荐 | 贾康先生在医药创新与健康影响力基金研讨会上的发言

(本文系贾康先生2018年7月30日在钓鱼台国宾馆由中国发展基金会举办的“医药创新与健康影响力基金”研讨会上的发言)

谢谢主持人!今天参加这个讨论也是个学习机会,我抓紧时间简单说说自己的看法。刚才博格教授说的这个思路,我理解在中国至少我们可以把它放在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选项清单之内。在美国的背景之下,这种“健康影响力基金”应该讲相对容易按照教授的思路推动起来做试验。但中国与美国一个明显的差异,就是我们政府现在实际上还是捉襟见肘,财力上的支持说起来,每一年几百亿元怎么样落实,可能也是颇费踌躇的问题。美国在这方面它有非常强大的“第三部门”,可以来作支撑,中国却没有;美国的基金会的实力可以使这样的一些探索,以基金会的力量和相对丰富的专业化的管理经验,实际上去满足市场主体即生产药品的厂商“在商言商”这个立场上必须匹配的创新激励,和低端的社会成员那边需“雪中送炭”的需求这两方怎么样合在一起同时实现的问题——依靠美国强大的第三部门加上政府一定的资金支持,就有可能把这个事情试验和推动。在中国,这个思路虽有共性,但是受到制约的条件会比美国明显得多。但是它至少是我们有关的全景图里的一个要素,是选项之一。

接着要说,我自己如何理解中国必须处理的这样一个全景图。中国在“医药”这个概念之下,广义的医这方面,一个是防疫,一个是医疗;广义的药,当然就是支持防疫、支持医疗所必须的这些药物与医疗用品供给。比如现在大家讨论的疫苗问题,主要是先从防疫做起,特殊情况下实际带上的就是医疗:如果你意外地被某个宠物咬了,得赶快去打狂犬病疫苗,这带有医疗的性质,如果在此之前,像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所说的普遍地对所有的狗强制性地做了狂犬病疫苗注射等等,那当然在这方面就已有防疫的屏障,安全程度就会更明显地提高。

回到中国的场景里,我觉得可以先从“医”说起,再说“药”。中国对于医疗改革说了这么多年,确实还有很多的难点。向前看,我觉得是不是可以强调这么四个原则——当然,原则还是与操作有距离的,但是我觉得至少先要考虑正确的原则。从医的角度,即防疫和医疗这个角度来看,第一条原则就是要以可持续的政策支持追求普惠化。这个政策支持就意味着要以财政资金为后盾,形成区别对待的、有重点的支持方案。这个政策支持所谓的普惠化,有一个“托底”的特征,比如防疫,应该推进到所有的新生儿都必须带有强制性地,(像义务教育带强制性一样)完成必备的一些防疫注射,这个公共安全性质的底是要托起来的。再一个就是现在已经在推进的大病统筹,得了癌症、白血病等等,对一个家庭的压力之大,必须有政府在这方面至少施以援手承担相当一部分的“托底救助”。对这条原则所带出来的普惠化的特征,不能做绝对完美的理解,但至少要大大缓解社会中出现这类问题的当事人的痛苦程度。

第二条原则就是要有健康而有节制的市场化。我比较直率地说,有的研究者希望把医疗这种有特殊规律性制约的供给,由政府全面承担起来,但实际生活中这是过于理想化了。实际上,这样一个使医疗不断地提供出来的机制,是必须跟市场对接的,我们现在无论考虑政府购买服务、考虑PPP等等,还是于实际生活中进一步讨论由政府“善治”来调动潜力活力,都不可能把市场抛到一边,完全由政府包办。但是强调健康而有节制的市场化,当然这就增加了它的复杂性。我觉得从原理上来说,防疫也好,医疗也好,它们是可以通过政府采购、通过PPP等方式,从硬件到软件,都积极地跟市场对接。在尽可能公平的竞争中,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由市场主体“利益驱动”的活力,来使这个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它的绩效。

我举个小例子。比如我自己就感受了在政府原来提供的供给能力短缺的情况下,得到了旁边匹配的市场机制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好处:我女儿在美国学习,她于假期回到中国来要做消除眼睛近视的手术,是很成熟的、俄罗斯最开始创新成功的激光刻划,知道同仁医院——这是中国最著名的眼科医院可以做,但是打听了以后,你就是排不上队——她回国就这么几天,怎么办呢?有人指了条道:同仁医院旁边几百米,有另外一个实际上是同仁医院退下来的老专家和他们的助手开的医疗单位,到那儿就可以做上手术了,而且那个地方去了以后,跟中国公立医院的流程完全不一样,你坐在那儿,他们所有人围着你转,就把你应走的流程走完了,服务非常好。收费它与同仁那边比,一开始说是同样的价格,可能后来要稍微再抬高一点价格,服务好,用户在这方面也能接受。这就解决了我女儿在有限的时间里到底怎么样做成这个手术的问题,而她后面是一辈子跟着这个事儿受益的。这给我一个很重要的启发:我们需调动的这些潜力和活力,决不能忽视市场的力量。如你按照中国的官场规则,这些主任医师到点了就得退,这些人退下来以后,怎么样发挥他们的潜力?现在带上一些助手,还增加了另外一些年轻人的就业,便很好地提供了有效供给。当然,这样的市场也是需要以加强管理来有所节制的,比如较严格的准入。

第三条原则就是应有内生而力求高水平的专业化。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是医疗服务这方面我们必须追求的。所谓内生,指它的动力机制在内部形成,不是靠外部给予压力能解决好的。这种追求不断提高其水准的动力体系,过去的时代可以说有过去的特点,比如近年在国际上得大奖、中国也给予最高科学奖的屠呦呦的青蒿素,当时举国体制之下确实有自上而下的布置,其后多少个群体一起公关,最后取得挽救全球(特别是非洲)至少接近千万人数量级的患者生命的成果,国际上给予高度评价。按照现在我们听到的信息,是外国人在大量的调查之后,认定最关键的突破是屠呦呦她依据中国古典文献里的一句话线索,做了几百次实验,终于用特殊的技术处理,把有效成分萃取成功,所以,这个大奖便落在她的头上。在我们过去称为计划经济、英雄主义的时代,那个内生机制更多的是荣誉、是理想等等,这些概念引领下的这种反复实验,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果。我认为在新的时代,当然还可以宣传这样一些精神方面的推动力,但又必须正视,一个常态社会里更多地得承认物质利益原则,改革开放不就是从对物质利益原则的承认开始吗?怎样在物质利益驱动之下,加上必要的思想教育等等,来保持这种不断提高医疗水准的动力体系使之有效运转?新时期就得找到供给侧改革提供的新的动力源,这在实际生活中也是要与上一条的那种市场潜力、活力作用紧密联合在一起的。当然,也不能走极端,市场也会带来很多过分的功利主义、短期行为等等问题,这时候所谓内生而力求高水平的专业化,就需附加其他的一些动力组合和有效监管机制。

最后一条,在中国的实际生活中要解决“最小限度的官场化”这一问题。实际生活中早就有人批评中国大量的医疗资源实际上是满足金字顶端的少数人群,现在这个特征有所改变,但也不能说就没有了;我们现在仍然看到中国社会里有时候给出的信息里有“括号,副部级医疗待遇”,那就是表现的如何特殊处理的官场化的待遇规则。从共性来说,我认为全世界各国会多多少少都有一点这种官场化——你设想其他国家的总统,包括美国总统,是不是要有特殊的医疗供给?这种事情不可能完全没有,但应该是最小限度的官场化。这样在中国是需要通过配套改革,减少这种上行下效的官场化。我们前些年听说有的乡镇也设,别人笑话说你们乡镇有什么高干?人家说,就允许你们那儿有高干?我们这边相对而言职务靠上的人,就是高干。这些事情在中国需要注意解决好。

这几个原则排列下来,今天没更多时间展开细节讨论问题,只是强调可以有一些我们应积极地在配套改革方面做出的努力,去化解矛盾制约,至少争取按这几个原则,来促进形成一个更健康、更良好的医疗体系。

后面跟着的“药”这方面,我觉得如果从思路来讲,大概有这样三条,第一是在总体的供给主渠道方面,首先要配合着“托底”和总体的可持续性,把政府购买、特许权管理这个事情做好。像疫苗的生产与供应,显然它就应该纳入特许权管理的范围。现在听到的信息,全中国主要就是三家厂商,这三家怎么产生的?是不是规范的招投标?是不是要每经过一段时间重新认证它的资质,和进一步考虑下一轮竞争?这些事情现在都不太明朗。这些疫苗和药品等等的供给,还得打上储存与安全应急的分量——过去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不是市场能解决好的,必须在特定的规则之下,有足够的储备量以应急,到期满必须销毁的时候,又必须严格监督,统统销毁,不能让它再流入市场捣乱。必要的储备对全社会来说它就是应急之用,没有真正用上,就必须到期销毁,这都不是依靠市场本身解决的,但是特许权管理,是可以附带着一块儿解决这样的问题。

第二,就是需考虑刚才教授所特别强调的基金的作用。基金在中国现在算是已在探索,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在探索产业基金或者产业引导基金,对应于健康和医疗的基金,完全可以在中国的积极探讨基础上,也借鉴国际经验,考虑怎样有一种力量去缓解这一边的“在商言商”利益激励和另一边即用户、患者这边的雪中送炭这两个诉求之间的差距与矛盾,实际上是靠另外一种相对独立的力量,再加上专业化管理,把两边连在一起,让它们同时得到满足。

再有第三条,其实现在大家也都更加意识到,是有一定挑战性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这方面,到底怎么掌握好?这方面我也有一些疑问,过去在这方面了解得很不够,刚才教授也说到了数据上看,像格列宁这种药,它现在正品的实际价格是生产成本的300倍——这种价格形成机制是不是应该得到节制?我们承认应该给它一定的盈利空间,因为好不容易才把这个有效的新药提供出来了、能够在一线使用了,但是形成300倍的这样一个让人吃惊的差异,总觉得道理不足。我们承认,它应该通过一个阶段上取得超额利润、去填补原来它那些投入创新的成本,但这方面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考虑于价格管理方面要有一种社会权衡、社会机制制约,不光是厂家和政府管理部门应该最大限度地把相关信息披露出来,而且阳光化的信息还要加上其他方方面面的讨论,形成一种制约力量——我觉得有了这种制约力量,至少药的价格不会高到成本的300倍吧。前面专家说到的分段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等,都可以结合到这里面,可能很复杂,可能听起来让人觉得还有种种未尽事宜,但总比现在这种简单地一下可以抬到这么高倍数的情况,要健康得多。当然,这方面可能这个矛盾是永久存在的,因为社会的正义就像社会科学讨论的,永远不可能得到一个简单的回答:什么叫正义,什么叫不正义。这种社会权衡无非就是一轮又一轮的“规范的公共选择”,在人类社会认可在规范公共选择过程中大家讲道理的情况下,一个阶段上总得有一个最大公约数,这个阶段上我们这么处理,比如处理结果不是300倍,是150倍,再过两年、三年再议一次,那时可能大家认识提高了,厂商这边接受度也提高了,我们再降低到100倍,甚至大家回过头来更容忍了,提高到200倍。这种事情没有精确度量的一定之规,但是这个社会权衡的机制非常值得探索。

这些不成熟的看法,请批评指正,谢谢!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中国财政学会顾问,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朱镕基、温家宝、胡锦涛和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被媒体称之为“中南海问策”)。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专著、《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领衔出版《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新供给:创新发展,攻坚突破》、《构建现代治理基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40年》等。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数据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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