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知识分子,而“精神之独立、思想之自由”是知识分子的特征;教学是面对心灵的最复杂最精妙的创造性工作,而如果教师本人没有思想的自由,焉能培养出自由的心灵?
教师,是知识分子,而“精神之独立、思想之自由”是知识分子的特征;教学是面对心灵的最复杂最精妙的创造性工作,而如果教师本人没有思想的自由,焉能培养出自由的心灵?
当然,就教育的社会功能而言,教师肩负着民族的重托,因此在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等宏观方面,体现着国家意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在大是大非或事关国家民族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教师言行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所规定“底线”。但这并不能作为剥夺教师思想自由的理由,因为“底线”之上,还有着广阔的空间,并非底线之上就是天花板。
就行动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还是属于“个体职业者”,无论是对每一堂课的设计,还是作业作文的批改,以及课后反思,都是教师自己的事——虽然教研组的集体备课也有必要,但“集体备课”决不能取代教师个人的智慧;班主任工作更是如此,班级风格、学生的气质、活动特色、与不同个性的沟通以及处理各种猝不及防的突发事件,……。无不打上了班主任老师个性的风格与智慧的烙印。一堂课,一个班,这是供班主任教育思想驰骋的多么广阔的天地呀!
就思想而言,教师更应该有着和任何领导“平起平坐”的思想的权利。要让所有老师100%地拥有所有“文件精神”,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的思想不可能绝对统一,如果非要说有什么“100%的拥护”,那只能是自欺欺人。但下级服从上级,暂时想不通也得执行,这也是必须的,否则一个学校、一个地区的教育就没法实施了。但尽管行动上服从并执行,也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并通过合法渠道向上传递不同声音。换句话说,老师有评论领导的自由,这也是一种思想的权利。我愿意再重复一遍:只要行动上服从,甚至应该允许老师们“胡思乱想”——不迷信任何领导和名师,敢于质疑任何权威和专家。学校内外,天下风云,都应该装在教师的胸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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