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欲望之鞭(外二题)
袁枚在《随园诗话》里说,有一次他看见有人画《牵车图》,“将妻子、奴婢、器具、食物,尽放车中,一枯瘦男子,牵长绳背负而走。空中一鬼,持鞭驱之。”袁枚看了这幅画,甚为感慨,于是写了一首诗:“人世肩头各一担,梅花驮过杏花残。暗中何必长鞭打,就作神仙懒亦难。”
人生于世,为了生计与前途,面临种种挑战,身背种种重负,稍加松懈,便有远落人后的危机感,所以袁枚说,就是神仙也别想偷懒。
人生的重负,有来自外部的,也有源于内部的,而且源于内部的,恐怕要比来自外部的多一些。《牵车图》里的“空中一鬼”,只不过是画家的突发奇想,真正的魔鬼,乃是埋藏在人心深处的“心魔”,一遇诱惑,便会原形毕露,面目狰狞。人之所以活得累,不是被空中之鬼鞭打,而是被内心的欲望鞭打。欲望之鞭,使人沦为了欲望的奴隶。
万丈红尘,衮衮诸公,多有贪得无厌之徒。假设以《牵车图》示之,不知幡然醒悟者有几?又或者是对牛弹琴,亦未可知。一笑。
人之所以为人,乃是因为人有羞耻心。如果一个人丧失了羞耻心,他就触犯了做人的底线。如果总是有人经常触犯底线,我们就会产生“道德危机”的焦虑感。
羞耻心是如何丧失的?德国心理学教授克维特曼曾举过一个形象的例子,他在《道德沦丧》书中指出,“过量的酒精摄入”会使人丧失羞耻,如果一个人在酩酊大醉之后,“责骂自己在场的亲人或朋友、呕吐到地毯上、白痴般地结结巴巴、讲下流的黄色笑话然后放肆地扬长而去”,那么,这个人就“成功地克服了适应性羞耻、隐私羞耻、能力羞耻和理想型羞耻”。
人在公众场合应当保持克制,这属于适应性羞耻;呕吐等丑态不宜让人看见,这属于隐私羞耻;说话像白痴,表明语言水平降低,这属于能力羞耻;人在清醒时总是希望自己像绅士般举止得体,这属于理想型羞耻——而过量的酒精,却把所有这些羞耻都洗刷得一干二净,无踪无影。
不妨也可以这么说,如果人们对种种无耻行径习以为常、无动于衷,那就无异于在精神上酗了酒。慎勿“精神酗酒”!
南京某大学一名女研究生,因为和男朋友吵架,心情烦躁,开着跑车闯红灯,把一位准备过马路的老太太吓倒在斑马线上。执勤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对女生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不料这名女生突然掏出学生证,要求民警打五折优惠,半价处罚。
读罢新闻,令人哑然失笑。也不知道这名女生到底是天真烂漫呢,还是突发奇想存心找茬呢,总之,她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在吃饭、看电影、参观景区、买火车票等等场合凭学生证都可以有优惠,那么,交通处罚打个折扣,当然也就顺理成章啦。
这名女生的逻辑推断,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她把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混为了一谈,把法律当成了可以交易的商品。在商业活动中,可以讨价还价,但在法律面前,却是人人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权享受特别的优惠,否则,法律的尊严便不复存在。商品可以随便卖卖,法律尊严却是货真价实的“非卖品”,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这名研究生的“含金量”恐怕也得打五折。
言而有齿,感谢一路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