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个人取得佣金如何算个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从事代理业务和经纪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营改增试点以后,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执行有关展业成本扣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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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从事代理业务和经纪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营改增试点以后,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执行有关展业成本扣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