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通:文学教授原来不读书?
昨日,本埠某晚报刊出《简谈阅读》,其中有这么一段:
经典要反复读、认真读,要精读。上世纪50年代刘绍棠就说过他将托尔斯泰的长篇皇皇巨著《静静的顿河》,当作文学教科书那样翻来覆去读。
全文只有五百余字,所举例子仅此一个。而就是这唯一的例子却出了大问题,托尔斯泰何时写过《静静的顿河》?该书作者为米哈依尔·肖洛霍夫(1905~1984),作者凭借此书荣获1965年诺贝尔文学奖,属于二十世纪苏联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1828~1910)则为俄罗斯作家,其代表作是《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俩人完全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假如作者读过托翁作品,当知《静静的顿河》非其所作;又假如他读过《静静的顿河》,肯定不会把它错安到托翁头上去。
作者笔误,而编辑、编辑部主任、总编不察,三审制的三大关口统统失守,于是此错误白纸黑字暴露于千万读者面前,欲收回而不能矣。当然,凡报纸总会出错的,1898年某日,《纽约先驱报》将一封读者来信同时刊登在同期报纸的两个版面上,造成不良影响,报社负责人乔治·本涅特为教育报社人员,决定以后每期报纸必须在同样位置,刊登这封读者来信,直至1918年他去世为止,这封信在该报同一版面连续刊登了19年,总共出现了6700次(据《新闻与写作》1996.6)。我想,面对这个错误,编辑部自当有其整改措施也,这里姑且不论,但说作者。
此文之作者假如为中小学生,尚可原谅。可作者偏偏非同凡人,而是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文学系教授。无论如何,是不该犯下此低级错误的。应该说,大凡是人,总会犯错误的,我们对此要持宽容之态度。但作为文学教授与研究员,犯下此低级错误,却是万万不该的。因为此错误,正与作者提倡的“经典要反复读、认真读,要精读”相悖,不但有损作者本人之声誉,且会波及其同仁之群体,进而至于影响到普罗大众对他们的崇敬之情,甚而至于让普通读者对我们的严肃文学研究失去信心。
不知我的这种说法,F先生以为然否?
二O一七年三月廿八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