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雪微讲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启!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快和龙小雪一起来了解下相关政策吧!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合并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三、什么时候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四、填写什么申报表?
(一)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查账征收
(二)年度汇总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适用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
五、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有哪些办理方式?
主要有三种办理方式:
1.自己办。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官网上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者直接登录https://etax.chinatax.gov.cn,实名登录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①首页下方常用业务处,点击“经营所得(B表)”;
②申报年度选择“2020年”;
③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④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⑤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⑥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若有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则在此环节录入);
⑦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
2.单位办。您还可以请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帮助代办经营所得年度汇算。
3.大厅办。建议您尽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者扣缴客户端进行远程申报。如果在远程办理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前往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六、税款如何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
成本、费用∶ 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第二步∶计算个人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注意事项: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3.综合所得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5.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二)查找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