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户籍有了什么变化?
清代户籍制度与明代对流民的政策有重大变化,其突出特点是准许人口合法迁徙?清初虽然查人口祖籍,但没有规定必须回原籍,而且规定的入籍条件也放宽了?
随着保甲制度越来越得到重视,户口的合法迁移也在保甲法中反映出来,成为保甲法的法定内容之一?
清代开放的户籍制度,使人口的迁徙合法化,促进了人口的流动?乾隆以后人口流动之频繁,流动的区域之大都超过了前代?这是我国户籍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清军入关以后,在户籍政策上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人口入籍不需以置有产业或建有坟庐为条件,迁出也很自由?随着保甲法的更定和推行,人口管理政策的灵活性又有所发展?
清朝建立之后,承袭明制,并把从明朝沿袭下来推行的保甲法确立为国家制度,各朝帝王不遗余力地加以推行?
1644年,摄政王多尔衮下令将保甲制确立为清朝统治基层社会的制度,此即所谓“总甲法”?从总甲法可以看出,保甲制的基本职能是编审户口,因田定赋,计丁授役?
清代的保甲与门牌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的?清世祖入关后,有编制户口牌甲之令?其法是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
每户发给印牌,将姓名丁口写在上面,出则注所往,入则明所来?当时这是临时性措施,对迁入迁出并不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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