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项目十二:利润分配表
今天把利润分配表单独拿出来聊聊。在历史文章中介绍可研报告的利润表时,是在利润表的下面几行有利润分配的计算,如图一红色方框的标记所示:
图一 利润表里的利润分配计算
在图一的第19行中,是用利润表的税后净利润(第15行)乘以x%的法定盈余公积比例得到当期提取的公积金。然后用第18行的可供分配利润减掉19行的公积金得到第20行中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这个发电项目模型里的利润分配表的计算与可研报告的利润分配计算有所不同,它考虑了: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这些公积金。
我们来看详细的计算,见下面的图二。
图二 利润分配表
第104行:等于利润表的税后净利润
第106行到114则是提取相应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算。我们在假设条件表里列出了各项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并且设置了提取金额的上限比例50%,见图三的单元格C273。
图三 假设条件表-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图二中第107行、108行、109行是分别按照假设条件的比例数(红色方框标记)乘以税后净利润计算出来各项公积金的金额。
第110行和111行分别是三项公积金的合计金额和累计金额。
重点看第113行和114行,这里的计算是有循环引用的。先看114行,第114行是计算的113行的累计金额。而第113行是要判断第114行的累计金额是否达到了注册资本的50%,如果达到了注册资本的50%,则不再提取公积金,如果没有达到注册资本的50%,则当年提取金额即为第110行的当期提取三项公积金的合计金额。自己想想,这个计算公式该咋写?
有了第106到114行计算确定下来的当期公积金提取金额(第113行),用第104行的税后净利润减掉第113行的当期公积金提取金额,就得到第116行当期可分配利润。
剩下的第118行到第122的计算方法,就跟可研报告里的利润分配计算差不多了。具体的计算我不再重复了,可以去看看历史文章介绍的计算过程(《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注意,这里其实跟可研报告的利润分配计算还是略有不同。你仔细看一下图二中蓝色标记的第121行,这里写的不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而是dividendpaid,在这个模型里指的是现金分红。我后面会有篇单独的文章来介绍现金分红的计算。
你比较一下图一和图二中蓝色方框的标记就会看到不同之处。图一中第20行和21行的金额完全相同,即当期可分配利润全部都分掉了。而图二中第121行的现金分红是远远小于第120行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等讲到分红计算你就会明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