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法院为何不管?

2020-08-21查看:261次法律常识

某公司员工小王,入职公司半年后,想起单位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金,就同单位协商,单位人事主管说,工资里每个月发放的都有500元的社保补贴,不会再给缴纳社保了。因为小王还准备在公司继续工作,也没有再追究这个事。两个月后,小王因加班费和部门主管发生了冲突,小王愤而辞职,并且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金。因为材料不全,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小王又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单位支付小王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但驳回了小王要求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金的诉讼请求。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法院为何不管呢?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有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局的行政管理事项,不在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内。简单的说,就是社会保险局的权限,人民法院不插手。

那么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寻求行政救济呢?一定要向社会保险局投诉,社会保险局一般都设置社会保险监察执法部门,专门查处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事情。员工向社会保险局社保监察部门投诉后,该部门会立案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如果根据政策无法补缴的,将应单位应补缴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当然,像小王公司给小王每个月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可以从应退还的部分中扣除。

还有的单位在员工入职时,让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会保险金声明》,员工会认为,自己签字画押了,就不能再向单位要求缴纳社会保险金了。其实不然,因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不仅仅是对员工的义务,还是单位对国家的行政义务,不缴社保员工说了还不算,社会保险局不同意就不行。即使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会保险金声明》,社会保险局照样可以责令单位为员工不缴社会保险,必要时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

另外,并不是所有涉及社会保险的争议人民法院都不受理。根据法律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争议,人民法院都要受理。

比如,老李在单位干了20年了,单位却一直没有给老李缴纳养老保险,老李今年年满60岁,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老李无法领取养老金的损失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会受理。

又如,单位没有给小王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导致小王因病住院全部自费,没有享受到职工医疗费用减免和报销的待遇,小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要求单位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向自己支付医疗费。

也就是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民法院不处理;但因为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受损失了,或者该享受的待遇没有享受到,人民法院就会处理。

怎么样,你的单位给你缴纳社保了吗,如果没有缴纳知道怎么处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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