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要卖十年前买的住房,亲戚要以当时买价卖给他,上中下三策?
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会觉得也是无奈。市场公平交易的法则是市场价格交易,而如果以10年前购买的价格卖给他,明显就是想占便宜的事。
对于这样的事情,一般会有上中下三策:
上策处理方式是,直接告诉对方已经与买主谈好的协议,所以不能将住房卖给他。这样完全避免了谈价格的尴尬。
一般来说,近十年是住房价格上涨快速的十年,也可以说是房地产的黄金十年。
以北京住房价格为例,2008年北京住房成交均价12125元每平方米,到2018年平均成交价格达到56972元每平方米,增长了3.7倍。如果以100平方米计算,总价格从121.25万元已经上涨到569.72万元,如果你仍然以十年前的价格出售,你将损失448.47万元,这样的损失你会接受吗?绝对不会。
但你的亲戚或多或少与你有各种各样的关系,甚至仍然存在一定的历史渊源,直接的拒绝会引发很多人的脸面包括你的父母脸面上难堪,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最好的策略上软着陆,即告诉对方你的住房已经与买家协商好了,不好意思再推辞或者反悔,不与对方谈价格,就直接回避了买房卖房价格上的尴尬。不卖给对方是最好的回避方式,如果直接谈价格无论如何谈都是尴尬的,卖给别人而不卖给你的亲戚,则完全避免了这种尴尬,仍然保留着亲戚之间的友好关系,起码是有回旋的余地。
中策处理方式是,找一套最新成交的一样的住房成交价格给对方看,然后在此基础上打个折扣,既不损失自己太大的利益,又保全了对方的脸面。
如果根本无法拒绝将住房卖给他,因为好的房源毕竟有限,而且还涉及到居住的便利、远近、学区等各种因素,可能对方就是看中了你的房子,只是不想花那么多的钱想占你的便宜而已。
对于你来说,你就要面对亲戚面子和金钱损失的选择。这是非常困难的选择,当金钱遇到了亲情,无论如何处理都是一种损失,不是伤害你的亲情,就是伤害你的钱包。
这个时候,你可以将最近成交的与你的住房户型同档次甚至完全相同的住房成交价格和总金额告诉他,然后主动提出给他几万元的折扣,这样即不至于让自己的钱包受到太大的损失,又保全了亲戚之间的脸面,可以说是一种两权之策。
但可能面临的隐患是,对方对你的折扣价格并不满意,因此仍然会不高兴,这就是不足的地方甚至缺陷的地方。
下策处理方式是,直接拒绝对方的要求,要么是以市场价格购买,要不就不要买
有的人可能会说,亲兄弟都要明算账,何况是亲戚;还有的人说,是亲别谈财,谈财两不来。亲情一旦与金钱搅和在一起,一般不会有好的结局。
还有人说,遇到这样的亲戚,无论你在价格上有多大的让步,他都不会感念你的好;即使你以十年前的价格卖给他,他也不会念及你的好处,可能还会觉得你也没有吃亏,毕竟你当时付出的就是这个价格。
既然如此,索性明确告诉对方买卖住房公事公办,就以市场价格公正交易,两不吃亏、两不相欠。市场成交价格是多少就是多少,别人成交价格是多少,我们就以多少价格成交,否则你就去购买别人的住房。
住房毕竟是一件大商品,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每个家庭都不会面对住房价格的变化无动于衷,那种以十年前价格要购买别人住房的人确实是不值得提倡和尊重的,明显地是想占便宜而且没有底线,我们当然可以在行动上反对,但对策略和方法上还是要讲究,上面的上策、中策和下策实际上就是考虑了经济损失、亲戚情面、家人的脸面等多种因素,可以灵活运用。
没有人跟金钱过不去,但是对于那些极度自私想占便宜的人,我们也不能一味地造就。(麒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