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黄昱宁工作室解读

关于作者

美国作家哈珀·李生于阿拉巴马州, 曾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

关于本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原著和同名电影都有巨大影响力。《杀死一只知更鸟》在美国图书馆的借阅率排在前列,全世界范围内的销量超过三千万册。同名电影获得了奥斯卡三项大奖,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认为是“文化上非常重要”的一部电影。

核心内容

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社会意义大于文学意义?这本小说之后,为什么哈珀·李再也没有新作品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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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本期音频为你解读的是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部小说在1960年发表,1961年就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而后它又被改编成电影,夺得三项奥斯卡大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原著和同名电影在美国社会各个层面都有巨大的影响力。美国芝加哥曾经举办过“一城一书”活动。活动期间,全城七八十家公立图书馆集体上架同一本书,号召居民一起阅读,讨论本城居民的共同价值观,那本书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同名电影也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认为是“文化上非常重要”的一部电影。

从问世之初,《杀死一只知更鸟》就不仅仅是一部优秀小说,它的意义早已超越文学范畴,社会意义远大于文学意义。因为它的主题涉及种族问题,这是美国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不仅仅是反种族歧视,它还有更加丰富的内涵,描写了人性的多样和多变。对于这点,我们在解读时会详细说到。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属于文坛典型的“一本书作家”。这类作家的特点是,出道就是巅峰,处女作就是代表作,一生中可能只写了一部作品。比如,《麦田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都属于这类作家。但哈珀·李的情况和他们都不太一样。塞林格只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可他还写了很多短篇和中篇;艾米莉·勃朗特如果不是英年早逝,会写出更多的小说。玛格丽特·米切尔是由于二战不得不中断文学创作,去红十字会做志愿服务,由此带来的精神创伤让她之后无法再从事写作事业。

哈珀·李出生于1926年,出版《杀死一只知更鸟》时,她才三十四岁,正值盛年。2016年,她以90岁高龄辞世。哈珀·李为什么再也没有写出有分量的新作品?要解开这个文坛之谜,让我们首先回到《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的原型地,哈珀·李的故乡美国亚拉巴马州(又译阿拉巴马州)看看。

第一部分

亚拉巴马州位于美国东南部,一向偏僻闭塞、民风排外,是美国最贫穷、受教育程度最低、最落后的州。亚拉巴马州的文学传统,同样比较单薄,历史上一共只出过两个普利策奖获得者,其中之一就是哈珀·李。

虽然出生在落后的亚拉巴马州,但哈珀·李的家庭经济条件还比较优越。她的父亲自学通过州律师考试,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最后当选州议员。由于家境殷实,哈珀·李从小擅长填写纵横字谜。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每天阅读家里订阅的《泰晤士报》,这是很多亚拉巴马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童年时,除了爱看报,哈珀·李还爱去法院看审判。她去法院不是为了见证正义,而是把法庭审判当作道德剧场里的演出。去电影院看电影还要花钱买票,看真人版的审判是免费的。这些经历,也为哈珀·李后来写作《杀死一只知更鸟》埋下了伏笔。

哈珀·李在家乡上的大学。在亚拉巴马大学,哈珀·李酷爱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文学,经常彻夜不眠地阅读英国作家狄更斯和萨克雷的经典作品。大学第二年,哈珀·李被选中参加牛津大学一个国际教育交流项目。对于一个从亚拉巴马州出来的乡下人,英国就是文明的摇篮。她在英国最高光的时刻是,在某个酒店大堂偶遇过丘吉尔。大学毕业后,哈珀·李去纽约闯荡,在一个航空公司卖机票,业余写一些短篇小说。1956年,哈珀·李遇到了一生中的贵人,文学经纪人克雷恩。

克雷恩看了哈珀·李的五篇短篇小说后,鼓励她把内容整合,写成一个长篇小说。1956年12月的圣诞节,哈珀·李在克雷恩家过圣诞,在圣诞树上,她收到了克雷恩送她的圣诞礼物,一个信封。信封里是一张数额可观的支票,还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可以给自己放一年假,去写你想写的任何东西。”回过头来看,这堪称是美国文学史上最珍贵的一件礼物。

多年以后,哈珀·李接受记者采访时,谈起了当年克雷恩对自己的慷慨之举,她这样表达了对克雷恩的感激之情,“他想用自己能做到的最好的方式,表达对我的认可。无论我之前写过什么、是否受读者欢迎,都无所谓。他只想给我一个充分的、公平的机会来施展我的能力,不用受每天工作的干扰。他想让我严肃地对待自己的才华。”收到这份礼物后,哈珀·李立即辞去工作,开始着手在原来那些短篇小说的基础上构思长篇。她买了三条短裤,准备穿一整年,因为她觉得自己勤奋写作时,连门都不会出。结果短短两个月,她就写完了这部小说。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正式进入《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是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姑娘。全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交代了这部小说发生的时间和背景,那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亚拉巴马州一个叫梅科姆的小镇。这部分情节主要围绕一个名叫拉德利的怪人展开,书里铺陈了各种关于他的传说,以及,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对拉德利的种种猎奇心理和探险行为。第二部分是小说的高潮部分,讲述了斯库特的父亲阿提克斯这位白人律师,为无辜黑人汤姆辩护,最后虽然败诉却留下正义的故事。

斯库特是个小姑娘,性格却像个假小子,天性顽皮好动。她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和律师父亲阿提克斯、哥哥杰姆以及一个黑人厨娘一起生活。梅科姆是个单调乏味的小镇。但越是单调乏味的小镇,越会发生一些戏剧性事件。

斯库特和杰姆发现,小镇上有个叫拉德利的怪人。在邻居口中,拉德利当年是个干过各种邪恶勾当的小混混,最后家人把他囚禁起来,整天闭门不出。传言越邪乎,越是勾起了这对兄妹的好奇心。他们千方百计地想要窥探拉德利的生活,甚至想把他引出来一睹真容。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连串小事,让孩子们逐渐改变了对拉德利的印象。

斯库特在放学路上经过拉德利家附近的橡树洞时,在洞里发现了口香糖、小奖牌、怀表这样的小礼物。一个夜里,镇上失火,斯库特和杰姆观看救火,回家后却发现身上多了一条保暖的毛毯。最惊险的一次是,杰姆半夜想偷窥拉德利,却被拉德利的哥哥当成小偷进院子,朝天开枪示警,杰姆吓得夺路而逃,仓皇之中他的裤子被铁丝网挂住,等他后来再去“案发现场”取裤子时,却发现,裤子整整齐齐叠放在那里,被撕烂的地方也被缝补过。斯库特和杰姆隐隐觉得,这些善良的举动都是拉德利所为。

小说前半部分,除了怪人拉德利之外,作者还通过斯库特和杰姆这两个孩子的视角,刻画了美国南方贫困白人家庭,尤其是坎宁安家族和鲍勃·厄尤尔一家。和美国东部的清教徒移民不同,包括亚拉巴马州在内的南部各州,最早的移民一般来自英国农村地区。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识字率都很低。这些人移民美洲后大多从事农业。

坎宁安家族就是贫苦的白人佃农,他们没有大片的土地,出身也不高贵。黑人不想和他们打交道,因为他们是白人;而在有钱白人眼里,他们和黑人没什么区别,没钱交税,无选举权。不过,坎宁安家族虽然穷,但穷得有志气,从不白拿别人的东西。他们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旦你赢得了他们的尊重,为你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而鲍勃·厄尤尔则是白人中的恶棍,任凭孩子在家里饿得哇哇大叫,把自己的救济金拿去换廉价威士忌酒。这种人往往是某些极端组织的主要成员,白天以贫困慵懒的面目示人,晚上则秘密出动,打打杀杀,搞一些神秘仪式,滥施私刑。

马耶拉是鲍勃·厄尤尔的女儿,自幼生活在贫困无知、缺少温情的家庭环境中。她虽然是白人少女,却是极度贫困和封闭的受害者。看到黑人青年汤姆时,情欲的冲动让她主动引诱并亲吻了汤姆。这些行为发生之前,她没有想到当时的社会法则,但是过后,她被这些法则击垮。她像一个犯错误的小孩,想要销毁自己犯错的证据,可她不明白,自己这种行为的后果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鲍勃·厄尤尔无法容忍女儿和黑人有染,就诬陷汤姆有强奸罪,把无辜的汤姆告上法庭。这时,斯库特的父亲、律师阿提克斯挺身而出,冒着自己家成为白人居民泄愤对象的风险,主动为汤姆辩护。

当斯库特问父亲为什么替黑人出头时,阿提克斯给出了下面这段广为人知的经典回答,“……怎么说呢,我现在只能告诉你,等你和杰姆长大后,也许你们回首这件往事的时候会心怀同情和理解,会明白我没让你们失望。这个案子,汤姆的案子,触及了一个人良心的最深处——斯库特,如果我不努力去帮助那个人,就再也没有脸面进教堂敬拜上帝了。”斯库特反驳他说,镇子上大多数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阿提克斯淡淡地回应道:“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段对话,堪称文学史上最精彩的道德教育,作者用并不深奥的语言,对小说做了破题式的诠释。

在法庭上,阿提克斯用逻辑严密、正义凛然的辩护词,让鲍勃·厄尤尔的阴谋暴露在公众面前。但是,正义没能战胜邪恶,陪审团依然判决汤姆有罪。因为在当时的法庭上,只要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白人永远胜诉。在小说最后,绝望的汤姆企图从监狱逃跑时,被乱枪打死,为这个案件画上了悲惨的句号。

恶棍鲍勃·厄尤尔虽然在法庭胜诉,但他在交叉控辩环节被阿提克斯质问得哑口无言、颜面尽失。恼羞成怒之下,鲍勃·厄尤尔准备残害斯库特和杰姆泄愤。这时,怪人拉德利现身,不惜舍命救下两兄妹,并在搏斗中失手杀死了鲍勃·厄尤尔。这时的拉德利,已经不是传言中那个耸人听闻的疯子。相反,他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像一直默默守护着斯库特和杰姆的天使。当劫后余生的斯库特,抓起拉德利的手时,她发现“这手那么苍白,却出人意料地温暖。”

第三部分

小说的主要情节已经介绍完了,下面我们来谈谈这部小说的人物刻画和知更鸟的寓意。

我们知道,这部小说以小女孩斯库特的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叙述。选择儿童作为叙述者的最大优点是,成年人和孩子在阅读小说时都没有障碍,各自都能找到理解内容的切入点。

在人物刻画上,阿提克斯无疑是主角,让孩子仰视的道德典范。他是个神枪手,曾经当街射杀一条疯狗,赢得了小镇居民赞誉。当斯库特和杰姆缠着阿提克斯,要气枪作为礼物时,阿提克斯满足了孩子的要求,同时,他对孩子们说,“我宁愿你们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去打鸟。你们射多少蓝松鸦都没事,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这是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也不做,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它们不吃人们在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坐窝,只为人们尽情歌唱。

对于小说标题中的知更鸟,读者通常认为它指的是黑人汤姆,其实,小说中还有另一只知更鸟,就是怪人拉德利。哈珀·李在拉德利身上倾注了更多的心力和笔墨。他的形象比黑人汤姆更加立体和丰满。

哈珀·李没有直接描写怪人拉德利的外在形象。她使用先抑后扬的笔法,在小说一开始借小镇居民之口,把拉德利妖魔化,让一个神秘危险、奸诈猥琐的变态中年男形象跃然纸上。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拉德利的形象逐渐丰满立体起来,他把自己珍藏的童年小玩意送给杰姆和斯库特,笨拙地为杰姆缝好裤子,危险来临时,拉德利更是爆发出了巨大力量。

至于拉德利闭门不出隐居在家,这也是哈珀·李精心设计的一种虚写笔法,有浓厚的象征意味。年少时,拉德利也许曾经误入歧途。但在上世纪30年代民风保守、压抑的美国南方,对于青少年来说,所谓的误入歧途,无外乎就是到河边的赌场看看热闹,参加男女露营晚会和品尝私酿的威士忌而已。

当法官要把拉德利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时,他的父亲把他强制关在家中。父亲去世后,邻居们普遍认为拉德利总算可以走出家门了,拉德利却依旧选择隐居家中。哈珀·李通过这个象征性的桥段,显示出她对南方穷人和弱者的深刻理解。哈珀·李深知,隐藏是穷人和弱者仅有的权利,隐私是他们仅有的财产,他们不想失去这唯一的权利和财产,外人最好也不要轻易去打扰他们。

有些文学评论家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真人真事小说。主人公斯库特原型是哈珀·李本人,哈珀·李的父亲就是阿提克斯的原型。小说家在写作过程中,从自身经历和成长环境汲取材料和养分,这是亘古不变的铁律。但是,文学创作并不等同于新闻写作,每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完全虚构还是有生活原型,都是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价值观,通过复杂艺术手段变形加工后的重现。

小说中的斯库特确实有哈珀·李童年的影子。哈珀·李小时候也是个假小子,从不化妆,和男孩一起踢足球,甚至抽烟,说脏话,反抗人们施加在南方女性身上的那种优雅期望,让周围的邻居为之侧目。但阿提克斯和哈珀·李的父亲差异就大了。在小说中,阿提克斯被树立成道德楷模,一个为无辜黑人辩护、勇于反抗种族主义暴徒的律师,一个女儿心目中完美的父亲。但现实中,哈珀·李的父亲是个在道德上较为平庸的普通白人,参加过当地白人公民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个不太极端的白人至上组织。身为律师,哈珀·李的父亲也只是处理过离婚、遗嘱、房产交易等琐碎的民事案件,并没有参与过小说里那种激动人心、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第四部分

我们再说说种族问题。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种族问题无疑是弥漫在整部小说中挥之不去的黑暗基质,但是,种族问题不能简单等同于种族歧视。假如简单地把《杀死一只知更鸟》解读成一部基于美国南方背景、反抗种族歧视的政治正确小说,未免有些简单粗率。任何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都不是只有单一维度,都拒绝贴标签式的归类。

无论是坎宁安家族还是厄尤尔一家,这些穷困南方白人的内心都被一种委屈的情绪驱动,觉得自己遭遇挫败,受到压抑。他们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是,我们并不贫困,我们只是没有钱。他们的性格通常怪异消极,好像在南北战争中受到致命伤害,一直没有恢复过来,永远把自己禁锢在出生地,与世界隔绝。这种压抑委屈的情绪在经济萧条期间得到进一步强化,进而转化成对南方白人妇女一种极端的保护心理。这种从心理上对南方白人女性进行理想化,实质是白人男性潜意识的一种自我保护和补偿心理。

可贵的是,哈珀·李通过慢悠悠的散漫文风,把这种复杂而微妙的集体心理表现出来,再顺理成章地把小说情节推向高潮。回过头来看,作者这种看似笨拙的稚嫩手法,反而能给读者带来身临其境的启迪和感受。

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哈珀·李对种族问题的认识当然远比外人更深刻和复杂。哈珀·李一再强调,她的小说不仅仅是反种族歧视,而是有更为丰富的内涵,描写的是人性的多样和多变。她想让世人相信,南方也有品德高尚的白人男性,大多数人保持沉默时,他们敢于做发声的人;当大多数人袖手旁观时,他们会采取行动。说出真理,按照道德行事,也许会让人们无法获得利益,但从长远看,做正确的事最终将获得胜利。真正的英雄有时并不是政治家,而是身负使命的普通人。

有学者曾把美国南方白人对待黑人的态度分成三类:真正绝对意义上的种族主义者,心怀平等的非种族主义者,和“非我族类”的无视者。在哈珀·李的心目中,大多数南方白人都处于中间区域,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南方白人自认为,跟北方白人相比,他们更加理解黑人。小说中曾借着一位人物之口说道,“北方佬是天生的伪君子,他们给了黑人自由,可是也没见北方佬跟黑人同桌进餐。我们南方人至少不会假惺惺地说黑人跟白人是一样的人,不过还是请黑人离我们远远的。在我们南方,我们只会说,黑人过黑人的日子,白人过白人的日子,大家彼此不相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的伟大之处在于,每个美国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南方人还是北方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哈珀·李的人生,也为小说文本提供了微妙的注解。20世纪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高涨,而哈珀·李出奇地保持沉默。当时她已经是名人了,她说的话可以产生巨大影响力,但她并没有为黑人民权运动发声。记者问她,如何看待公交车上种族隔离乘坐区域被废除,哈珀·李回答,“我当然反对种族隔离,但也不赞成上车后挥舞着法典和旗帜的行为,因为那样除了会招致过度的关注和暴力之外,起不到什么作用。”

哈珀·李认为,无论正义、平等、公正等价值观多么美好,对一位作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在叙事中追求事实,对事实保持绝对忠诚。事实不等于真实,事实高于真实,因为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真实是主观理解。正如美国作家加里森·凯勒曾说的,“任何事情发生15分钟后,就没有两个人能对事实的真实性达成一致。如果没有虚构的真相,就不会有任何真相。”

说了这么多,我们再回到文章开头那个问题,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之后,哈珀·李再也没有新作品问世?答案或许是美国过度商业化的文学产业。

《杀死一只知更鸟》大获成功,扼杀了哈珀·李后来的创作。《杀死一只知更鸟》刚出版那几年,每年都能卖出100万册,版税、翻译版税和电影版税让哈珀·李的税后年收入高达70万美元。《杀死一只知更鸟》越火,给哈珀·李造成的心理压力就越大,对她的文学创作打击就越惨。

《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后的一年里,哈珀·李写的最多的东西就是给读者回信。每家书店都想请她去签售,她当年的同学、老师、邻居、甚至房东都想自己被她写进下一部小说里。哈珀·李整个余生都在应付这些要求。那些几乎完全不认识她的人,都在冒充她的知己,接受媒体采访。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一周年之际,她的文坛伯乐克雷恩鼓励她,尽快创作出第二部小说。哈珀·李也在竭尽全力地这么做,但第二部小说显然比第一部小说更难。她最缺乏的就是安静,时间太少,干扰太多。她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说,“我预感自己会成为另一个塞林格,整个下辈子都将花在和别人用餐、聊天、参加鸡尾酒会上面。参加一些图书派对,在那里书籍只是装饰品,酒精才是用来传阅的。”

美国南方有句名言,一位老人去世,如同一座图书馆烧为灰烬。2016年哈珀·李的谢世,却为人类文学宝库留下了一部经典文学作品。《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虽然人物并不众多,核心情节也不复杂,但小说背后展现的人性却是多面和多维度的。小女孩斯库特在小说中扮演提问官的角色,把一个一个道德问题抛给父亲。阿提克斯的回答堪称道德箴言,再加上哈珀·李引人入胜的叙述,让这部小说像八爪鱼一样,牢牢地抓住了道德的各个层面,比如,谨慎、胆怯、恐惧、对异己者的宽容、具备道德勇气的必要性等。

哈珀·李通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向我们揭示了,平等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稀缺品,肤色、财产、家庭出身等各种因素都让平等很难轻易实现。在实现人类终极平等之前,面对各种差异和不同,我们不必伤害任何人,他们只是和我们不一样罢了,就像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

总结

到这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的精华内容已经为你解读完了。最后,我们来回顾一下本期内容的知识要点:

第一,《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透过儿童视角展开情节的道德小说。它分成两个层面,道德教育和道德谴责。道德教育主要在主人公阿提克斯对自己孩子之间展开,道德谴责主要针对的是美国南方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

第二,《杀死一只知更鸟》标题中,知更鸟的意象,通过两个小说人物体现,一个是怪人拉德利,一个是黑人汤姆。两个人都心地善良,与人无害,但都遭遇不公。拉德利被小镇居民妖魔化,被无情的现实囚禁,而黑人汤姆被白人恶棍厄尤尔诬陷,被剥夺了生命。

第三,在美国文学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社会意义大于文学意义的著作,因为它触及的种族问题是美国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不是简单的种族歧视所能涵盖,涉及种族、文化、经济等多种因素。但种族问题不应成为人们互相伤害的理由,多元并存、兼容并包应该成为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的相处之道。

撰文:黄昱宁工作室
转述:杰克糖
脑图:刘艳导图工坊

划重点

1.《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透过儿童视角展开情节的道德小说,主要谴责美国南方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 2.知更鸟的意象通过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来体现。两个人都心地善良,与人无害,但都遭遇不公。 3.在美国文学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社会意义大于文学意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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