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吃香了!宅基地继承有变,再不行动就晚了

待不下去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

曾经,农民进城是一个两难的困局:保留农村户籍和土地,就无法享受城市更为优质的资源。要宅基地,就意味着要失去城市户口,以后养老、医疗、社保,以及孩子升学都会受到影响。

看到这里,想想都挺憋屈的。毕竟,对农民来说,最有感情的可能就是土地了,且不说打了几十年交道,更为最重要的是土地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

不过,这一问题很快就会解决。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多部门表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别看这句话仅有短短的31个字,但这背后透露出的信息量可一点都不少!

一、保障农民权益

首先,这对于去城市落户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以前,只是规定了拥有房屋所有权,而这次新规却包含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答复中之所以明确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

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城镇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可自动续期;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没有期限,但有范围限制,且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一般而言,农村宅基地在权益方面,又可分为三“权”,即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

其中,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拥有该房屋的村民。对于农民子弟来说,只继承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相关的权益必然也会大打折扣。

虽说现在都是一户一宅,但多数子女都在外读大学,并在当地落了户。这么一来,空出的宅基地就成了棘手的难题。

而这次明确可以由城镇子女继承的就是使用权。也算是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解决进城落户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特别是从2019年开始,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就成为主旋律。

但是,当户籍不再是农村人口进城的主要障碍,土地问题就显得越发突出了。

而这,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担忧还是普遍存在的,那就是一旦进城落户,就意味着要以放弃承包地的使用权为前提。

事实上,对于这一疑惑,其实由来已久。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赚钱养家、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很多农民放弃了家里的田地,来到县城或市里安家落户。

对于他们而言,最大的困惑就是田地是不是还是我的?老家的房子我儿子能否继承?

此前,按照现有政策,如果你是城镇户口,是不能申请翻新宅基地的,只有农村户口才有这个资格申请重建。

简而言之,我们只对土地上的房子享有所有权,但对房子下的土地(宅基地)只有使用权。

为此,七部门在答复中,给出了明确答复,那就是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并且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一次,无疑给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为进城落户消除了后顾之忧。

三、总结和建议

看到这里,相信不少人就要问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城里人可以下乡买地了?

其实不然,很明显这是误解。因为宅基地在本质上,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城镇户口虽然可以继承,但不能交易。

毕竟,在这方面国家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并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这就好比如你租房,不能把房东的房子卖了是一样的道理。

有农房的时候,地随房走,房是财产权,可以走继承法。从这个角度看,农村人比城里人的优势就出来了。

农村从来都是独户独门独院,虽然农村的房子可能没城里的商品房值钱,但是这个宅基地使用权还是本户独有的,是可以自己家说了算的。

参考资料:经济日报、国民经略、中产先生、金融行业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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