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花美女、龙筋凤髓——《判词经典》之六【一点资讯】
说到唐代判词,首先要提起的必定是《龙筋凤髓判》。因为,许多专业著述,包括何勤华的《中国法学史》,都称它是“我国迄今为止完整传世的最早的一部官定判例集”。李时人在《游仙窟校注·前言》中更是认为:“《龙筋凤髓判》是一部作范立则,确立'判词’文体'范式’的作品。”他的作者“应是当时创作最富、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判词’作者”。关于此书的宗旨体例,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则云:“唐以书判拔萃科选士,此集凡百题,自省台寺监百司下及州县,类事属词,盖待选预备之具也。”《龙筋凤髓判》传世稀少,传本中以明嘉靖刘允鹏刊本最为精良,法史学家黄源盛称曾于收藏家田涛府上见示,田涛与郭成伟亦曾以此为底本校注刊行。
《龙筋凤髓判》的作者,也是一传奇人物。他叫张鷟,字文成,号浮休子,深州陆泽人,约生于唐高宗显庆三年,祖父、父亲都是下层官吏。他用作名字的“鷟”,虽说难认,却也大有来历。《旧唐书》云:张鷟“为儿童时,梦紫色大鸟,五彩成文,降于家庭。其祖谓之曰:'五色赤文,凤也;紫文,鸑鷟也,为凤之佐,吾儿当以文章瑞于明廷。’因以为名字。”及长,果然不凡。《旧唐书》称其文章“下笔立成,大行一时,后进莫不传记”。
张鷟亦是科举取士中的无两“学霸”。《旧唐书》称:张鷟“初登进士第,对策尤工,考工员外郎骞味道赏之曰:'如此生,天下无双矣!’调授岐王府参军。又应下笔成章及才高位下、词标文苑等科。鷟凡应八举,皆登甲科。再授长安尉,迁鸿胪丞。凡四参选,判策为铨府之最。”张鷟颇爱解梦,其曾自述获授鸿胪丞前夕的奇异梦境:“夜梦着绯乘驴,睡中自怪:我绿衣当乘马,何为衣绯却乘驴?其年应举及第,授鸿胪丞。未经考而授五品,此其应也。”他亦有《咏燕诗》自谓:“变石身犹重,衔泥力尚微。从来赴甲第,两起一双飞。”语中颇有自得,而时人无不讽咏。
试判是唐代科举选官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想金榜题名,判词定要过人。张鷟便是此中高手。《大唐新语》说:“文成凡七应举、四参选,其判策皆登甲第科。员半千谓人曰:'张子之文如青铜钱,万简万中,未闻退时。’故人号'青钱学士’。”他的判词结集成《龙筋凤髓判》一百道,一时洛阳纸贵。《旧唐书》记其盛况云:“是时天下知名,无贤不肖,皆记诵其文……新罗、日本东夷诸蕃,尤重其文,每遣使入朝必出重金以购其文,其才名远播如此。”
说起来,张鷟在日本的名气真的远远超过了中华本土。清末的时候,杨守敬作为驻日公使的随员在日本访书,发见一本国内失传的唐人小说《游仙窟》,如获至宝,将其著录于《日本访书志》中。小说卷首署“宁州襄乐县尉张文成作”,那张文成正是张鷟。鲁迅也很早就注意到了《游仙窟》,并且从沈尹默那里得到一部日本元禄三年刊本。1928年北新书局出版的川岛校点本,就是以他所藏为底本。鲁迅还专门为其作序推荐,说《游仙窟》“始以骈俪之语作传奇,前于陈球之《燕山外史》者千载,亦为治文学史者所不能废矣。”回归本土的《游仙窟》人气不断蹿升,后来何满子主持编写《中国十大小说家》,竟将张文成列于首位。
我说上面这些,是为了点出判词与文学的关系。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判词属于公文书牍,与文学了无干系。但古人可不这么认为。早在十七世纪,意大利哲人维柯就曾说:“古代法律是一种严峻的诗创作。”在近世的西方,更出现了所谓的“法律与文学”运动,三位最负盛名的美国法官——霍姆斯、卡多佐、波斯纳,都是此说的力倡者。波斯纳法官在研究了霍姆斯和卡多佐现象之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文学力可能是法官的优秀特征中比分析力更重要的一个特征。”而能够千古流芳的,也更是“文学性”的法官。
霍姆斯、卡多佐、波斯纳,还只是“文学性”的法官,而张鷟,却实实在在是集作家、法官于一身。在古代中国,像张鷟这样的人物还有很多。比如白居易、元稹、刘克庄、袁枚、樊增祥,就都是诗词、判词兼擅的人物。法史学家黄源盛也敏锐地注意到判词与文学的“交涉”,他在《汉唐法制与儒家传统》一书中说:“如果要追溯传统中国法律与文学的关联,'判’是观察的重要切入点。”而他提出这一话题,正是因研究《龙筋凤髓判》而引发。他认为:“透过对《龙筋凤髓判》的研究,就会发现判文带有浓厚的文学色彩,深刻地反映出文学对判文的影响。”
张鷟的判文之所以“带有浓厚的文学色彩”,除了他本人具有极高的文学天赋外,也与时代背景有关。据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一书考证,“从初唐起,已经把进士科与讲究文藻词章相联系。凡是应进士科试的,必须在文学方面有相当的训练,而从开元以后,则进士举子更需要在诗赋的创作上,特别是在诗歌方面,下更大的功夫。”虽然吏部铨试选人重点在“试判”,但对“判”的评价标准则是“文理优长”。很显然,“文”仍然放在第一位。科举试判的要求显然影响了社会风气,与唐以前“质朴简约”的判词风格不同,在唐代,“'判’则兼具实用性与文学性,俨然成为一种独特的文体”。
至于张鷟判词的文学性是如何体现的,我们可以通过“永安公主出降”这篇判词来体会一番。案件事实为:“永安公主出降,有司奏礼钱加长公主二十万,造第宅所费亦如之,群下有疑。”张鷟对曰:
金机札札,灵婺皎洁于云间;银汉亭亭,少女迤迟于巽位。故潇湘弟子,乘洞浦而扬波;巫峡仙妃,映高堂而散雨。公主浓华发彩,蕣萼延祥。六珈玉步之辰,百两香飞之日。三公主婚,鹓鸾接羽。百枝灯烛,光沁水之田园;万转笙竽,杂平阳之歌舞。玲珑玉佩,振霞锦于仙衣;熠耀花冠,点星珠于宝胜。飞鸾镜匣,向满月以开轮;仙凤楼台,映浮云而写盖。弄珠分态,江姊为之含颦;飞箭成婚,天公为之蹙笑。肃雍之制,盖异常伦;筑馆之规,特优恒典。小不加大,必上下和平;卑不凌尊,则亲疏顺序。先帝女之仪注,旧有章程;长公主之礼容,岂容逾越?
洪迈说唐判,“判语必骈俪”。这道判词,即属骈俪。什么是骈俪呢?它是与散文相对的一种文体,又称骈体、骈文、骈体文,其主要特点是,对仗工整,声律谐美,藻饰华丽,多用典故。因句式两两相对,犹如两马并驾齐驱,故被称为骈体。因以四六句式为主,遂又称“四六文”、“骈四俪六”。你们很多人可能都登上过南昌的滕王阁,王勃的《滕王阁序》便是骈体文中的名篇。“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即为对仗;“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便是四六。
整部《龙筋凤髓判》,都是这种文体。整个有唐一代,也难得见到散判。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外两点:一是流风使然。骈文源于汉、魏,盛行于南北朝。“唐承南北朝之敝,一代官文书,气格卑靡。”虽有韩愈力倡古文运动,“文起八代之衰”,但真正收到效果,毕竟需要一个过程。近人许同莘云:“昌黎文章虽重于时,而唐人风尚,迄未之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二是程式要求。许同莘又谓:“唐人既以科目进身,则文体随科举程文而变……惟判词之式,必用四六,实无大益。”明知无益,也要将骈俪进行到底,因为不如此则只会落第。
再回到“永安公主出降”判。张鷟这道判词,对仗、音律、辞藻、用典,无一不美轮美奂,但除去结尾处的几句“筋节语”——“小不加大,必上下和平;卑不凌尊,则亲疏顺序”,通篇不过是罗列辞藻、“堆垛故事”而已。原因何在?主要还是文体的限制——“骈四俪六”固然华美,却不便于“蔽罪议法”。正如民国公牍学之大家许同莘所说:“余尝论唐人以书判取人,而书法不合于六书,判词不切于事理。盖簪花美女、龙筋凤髓,言艺事则有余,语根柢则不足。”由唐代的骈判,我们也可以获得一些启示:判词固然应当作为“文学”来经营,但判词又不完全等同于“文学”。即使是狭义的“文学”,也并非专以华丽浮艳为能事。
说到文辞与内容的关系,孔子在《论语·雍也篇》有一段名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说的是,内容胜过文辞,就会显得粗野;文辞胜过内容,就难免流于浮艳。只有内容与文辞并重,然后才能称为君子。《龙筋凤髓判》毕竟是“取备程式之用”,“本为吏事而作,不为定律而作”,即使有些浮艳,为害也不会太大,若是在实判当中趋末弃本,甚至会带来草菅人命的恶果。我们来看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记载的一则判词:
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出,鬓旁巾下有一钱。诘之,云:“库钱也。”命杖之,吏曰:“一钱何足道!即能杖我,宁能斩我耶?”乖崖援笔立判云:“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下阶斩之,申台省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
这个张乖崖嫉恶如仇,应该是个好官。他援笔立判的功夫更是了得。从艺术角度来说,这十六字的判词言简意赅,振聋发聩,句句警策,形象生动。但是,它在根本上是个错案,错就错在不讲证据,主观臆测;不讲程序,不容申辩。杀无赦,斩立决,自图快意,却毁了法治。所以,徒有文采斐然,是断然不能成为好的判决的。(李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