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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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项目:老年人可根据能力情况和保险情况等条件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项目、政府购买家庭照护服务项目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选择一项自愿申请。 漫画 王聪

问:目标是啥?

答:明年2月底前床位不少于2350张

到2022年2月底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350张,家庭照护服务数量不少于4700人次。

问:服务对象有谁?

答: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等

具有长春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年人。

问:谁来服务?

答:专业照护机构

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为专业照护机构,由区级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遴选确定。

问:床咋建?

答:适老化改造

和信息化改造

相结合

服务对象或家庭成员确认改造项目并签字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服务机构协助中标供应商开展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

根据服务对象家庭状况和服务需求提供每张床位不超过3000元标准的信息化改造和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分别按照每张床位实际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1500元标准提供,超出标准部分如服务对象家庭有意愿改造可自费承担。

问:如何服务?

答: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服务机构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养老服务协议6个月以上。按照服务协议通过智能设施设备远程监测服务对象生命健康体征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远程监护。

采用“项目+时长”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服务。享受政府购买居家照护服务的服务对象,每月可享受上门生活照料服务4次,每次服务时间2小时,每周服务不超过1次;每月可享受上门医疗护理服务2次,每次服务时间1小时,每周服务不超过1次。享受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服务对象按照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项目规定频次服务。

问:费用咋收?

答:生活照料40元/小时,医疗护理50元/小时

居家照护服务定额标准为生活照料40元/小时,医疗护理50元/小时。

享受政府购买家庭照护服务的服务对象,在规定服务项目内,根据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信息监管平台服务数据由区级民政部门与服务机构进行补贴结算,特困老年人由项目资金全额补贴,低保对象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项目资金补贴90%,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享受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服务对象,在规定服务项目内,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基金按比例补偿后个人支付部分进行补贴,根据医保系统服务数据由民政部门与服务机构进行结算,特困老年人由项目资金全额补贴,低保对象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项目资金补贴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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