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几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吗?
你知道哪几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吗?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那么你知道哪几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吗?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与纳税人取得的经营收入无关。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收扣除费用必须从性质与根源上与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在税法上不允许其计提折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的所有权都不属于企业,因而税法上不允许其计提折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实际上由出租方转移给了承租方,而只保留了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因而资产折旧应由承租方提取。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由于其价值已经得到补偿,因此不得重复补偿价值,所以不再提取折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性原则,凡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因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这类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而企业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是指除上述各项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