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盐课 荣县 协泰森”拾两银锭

“光绪十八年盐课 荣县 协泰森”拾两银锭,重:380g,近未使用 此锭为四川“归丁”盐课银锭。四川盐课银锭中,“归丁”盐课银锭十分罕见。“盐课归丁”是指将原本征于专商的引课摊入地丁征收,使其成为一项田赋附加税,这是传统政府赋税征收方式的重要转变。清代的四川盐政,主要实行专商引岸制,全省行销引盐。四川于雍正年间确立专商引岸制度,但自乾隆中后期至光绪年间,为解决缉私、完课等问题,不断有州县在未报户部备案的情况下推行盐课归丁改革。据历史资料介绍,引盐和票盐成为清晚期四川盐运的两大部分:滇黔官运局和计岸官运局承办的70 州县行销引盐,其馀实施盐课归丁的68 州县行销商运票盐。清末的四川省,凡产盐丰富之州县皆实行盐课归丁,但“归丁”盐课银锭实物存留十分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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