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清算被要求补税8555万元,拟行政复议,系年内第二次

近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地源”)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缴税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知及缴纳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苏州天地源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通知,根据“水墨三十度”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苏州天地源仍需缴纳“水墨三十度”项目土地增值税等85,552,673.76元。2021年8月23日,苏州天地源完成了上述税款的缴纳,并取得了完税证明。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州天地源缴纳上述税款会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形成影响。

苏州天地源拟就该事项申请行政复议。若行政复议结果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陇上税语注:

2021年1月22日,天地源发布公告称: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惠城二分局”)下达的关于惠州公司开发的御湾雅墅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要求惠州公司收到通知后办理土地增值税补税事宜。因惠州公司与惠城二分局就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在土地成本分配、工程造价认定以及开发费用扣除等方面存在意见分歧,惠州公司拟向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惠州公司拟申请将御湾雅墅项目10套C户型别墅及10号楼进行阶段性抵押,抵押期限为180天。该部分资产总面积8,171.78平方米,经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总值为13,41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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