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昌丨蜀石经《毛诗》摹写本考原

蜀石经《毛诗》摹写本考原

姚文昌

姚文昌,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后,专业为中国古典文献学。研究方向为目录版本学、石刻文献学。整理有《语石》等。

摘要:吴骞将旧藏蜀石经《毛诗》《左传》摹写本与《周礼》校记合订,题“蜀石经残字三种”,现存国家图书馆,影印收入《续修四库全书》。本文通过校勘和研究认为:吴骞旧藏蜀石经《毛诗》摹写本最早为黄丕烈所有,乃黄氏家庭塾师邵朗仙于嘉庆八年冬据拓本摹写,后经陈鳣而归吴骞。该摹写本既是王昶、阮元等人所见摹写本共同的底本,也是陈宗彝重刻张敦仁旧藏摹写本的底本。

关键词:蜀石经;《毛诗》;摹写本

除零星出土的小块残石之外,蜀石经《毛诗》经本仅存一卷半,有上海图书馆藏宋拓本(黄丕烈旧藏)、清吴骞旧藏摹写本(以下简称“吴本”)及清道光六年三山陈宗彝重刻张敦仁旧藏摹写本(以下简称“陈本”)传世。王天然《上海图书馆藏蜀石经〈毛诗〉拓本综理》[①]一文对拓本与两个摹写本的文本差异进行了讨论;《书吴骞旧藏〈蜀石经残字三种〉后》一文[②]则重在说明《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吴本时所产生的诸多问题。而对吴本的产生、校勘以及与其他摹写本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界尚缺乏足够的研究,现予以考述。

一、吴骞旧藏摹写本的校勘

清代中期,蜀石经《毛诗》拓本最早见藏于广仁义学,黄树谷去世后,拓本散出,辗转归黄丕烈所有。

黄丕烈得宋拓本后不久,出示陈鳣,陈氏遂嘱黄丕烈摹写一本。嘉庆九年(1804)六月,陈鳣将摹写本转呈吴骞。现存之吴本有黄丕烈、陈鳣校语,并有陈鳣、吴骞钤印[③],当即陈鳣转呈之本。

陈鳣《〈蜀石经毛诗考异〉序》:(黄丕烈)既得之后,急以示余,属其影写一本,盖余曾著《石经说》,见此不啻获一珍珠船也。未几,自吴携呈兔床先生。先生欣然赏之,遂作《考异》二卷,以证今本之失,可为蜀石经之功臣矣。[④]

吴骞《吴兔床日记》:(嘉庆九年六月)天贶日,晴。简庄从吴中来,为予钞得蜀石经《诗》二卷。[⑤]

将吴本与宋拓本对校可以发现,吴本在摹写时产生了某些讹误,而这些讹误成为考察吴本的产生以及与其他摹写本关系的重要依据。

宋拓本、吴本对照表[⑥]

吴本后有手跋云:“甲子冬,从原本校一过,用墨笔标于上方。荛翁记。”又手跋云:“是日陈鳣覆校一过。阳湖洪亮吉、吴钮玉树、天台释古风同观。鳣记。”[⑦]该摹写本归于吴骞是在嘉庆九年六月,何以会有甲子(嘉庆九年)冬黄丕烈、陈鳣等人的校跋呢?洪亮吉《更生斋诗续集》卷一“嘉庆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有诗三首,一题云“十五日偕陈征君鳣、钮布衣树玉暨澄谷方丈重游白云,抵暮乃返”,一题云“是日晚澄谷方丈招同陈征君、钮布衣及黄主政丕烈见山阁小集,分韵得‘把’字”[⑧]。嘉庆九年十二月十五日,陈鳣、洪亮吉、钮树玉、释古风(澄谷)等人出游,当晚招同黄丕烈雅集。也正是在雅集之日,黄丕烈以拓本校摹写本,陈鳣覆校,诸人同观。陈鳣《〈蜀石经毛诗考异〉序》落款为“嘉庆九年冬十二月望日陈鳣记于津逮舫”,可知陈氏为吴骞《蜀石经〈毛诗〉考异》作序亦在此日。

吴骞《〈蜀石经毛诗残本考异〉序》:辄因诵习之暇,为校其同异,附石经之末,以俟留心古训者。嘉庆乙丑秋孟识。[⑨]

吴骞据吴本撰成《蜀石经〈毛诗〉考异》在嘉庆九年七月。吴本《召南·采蘋》“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下郑笺“蘋之言实也”,上有朱笔眉批“宾,校原本”,为黄丕烈所校[⑩]。黄氏核校拓本在嘉庆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而吴骞撰写《考异》在六、七月间,《考异》未能吸收黄丕烈校拓本的成果,故云:“《采蘋》:宾也,‘宾’作‘实’。”[11]不仅如此,《考异》乃是以毛氏汲古阁本校吴本[12],因此,吴本的讹误大多反映在《考异》一书之中。

吴骞《蜀石经〈毛诗〉考异》:《采蘋》:宾也,“宾”作“实”。《行露》:故不,下有“早早”二字。《羔羊》:其制,“制”作“杀”。《小星》:礼命,“命”作“有”。《驺虞》:君射,“射”作“则”。《匏有苦叶》:旭日,下有“白”字。《简兮》:容色,“容”作“颜”。《泉水》:适卫,“适”作“通”。[13]

前面《宋拓本、吴本对照表》所列吴本摹写讹误共有九处,惟“《邶风·北门》小序”一条不见于《考异》,原因何在?

黄丕烈、陈鳣校勘痕迹之外,吴本之上另有吴骞校语,当写于作《考异》之时。王天然《书吴骞旧藏〈蜀石经残字三种〉后》一文提到:“黄丕烈以墨笔写校记于眉端,原钞文中又多有与之相应的朱笔校勘提示符。”“黄校以保存蜀石经文本原貌为目的,故以对校原拓为主。”“而吴校则多以正误及补证为目的,故其兼用参考他书、对校刊本之法。”[14]黄氏墨笔校于上方,与黄校相对应的朱笔校勘提示符当出于陈鳣之手,文中朱笔校语则出自吴骞。吴本《邶风·北门》小序“《出门》,刺仕不得志也”,“出”字之上及右侧皆有手校“北”字[15],其一即为吴骞所校。也许是吴氏校出后随即在黄丕烈处得到了证实,此条并未写入《考异》之中,这也间接促成了雅集之日黄丕烈、陈鳣等人对吴本的校勘。

二、吴骞旧藏摹写本的产生

嘉庆八年(1803)冬,黄丕烈得见宋拓蜀石经《毛诗》残本,遂命塾师邵朗仙摹写一本,而将拓本归还物主。王昶(述庵)、阮元(芸台)等人皆据邵朗仙摹写本转录一本。其后,黄氏购得宋拓本。

宋拓本“嘉庆岁在甲子孟夏之月芒种后一日”黄丕烈题识:去年季冬之月,适有书友携石经一册示余,开卷读之,知为《毛诗》,经下有注,信为蜀本。遂袖呈辛楣先生阅之,诧为奇绝,谓访求四十年不可得者,今一旦遇之,岂非盛事?余亦备加宝贵,即属塾师邵朗仙传录一本,因物主本非求售者。其时青浦王述庵少寇、仪征阮芸台中丞皆讲求金石之学者,闻余有是册,或致书相索,或托友传钞,物虽未为余有,而外间录本皆辗转从余家出矣。余性喜读未见书,而尤以必得为幸,爰托书友谋诸物主,以重直购而获焉。[16]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无法见到有关邵朗仙摹写本的具体记载。但王昶、阮元所见摹写本皆据邵朗仙摹写本转录,王氏据以撰成《后蜀〈毛诗〉石经残本》[17],阮氏则据以撰成《毛诗注疏校勘记序·引据各本目录》“孟蜀石经残本”部分[18],我们可以借以探察邵朗仙摹写本的文本面貌。

王昶《后蜀〈毛诗〉石经残本》:《北门》篇作“出门”,此因经文“出自北门”致此笔误。[19]《驺虞》篇“君则一发”,监本则作“射”,此本传讹。[20]

阮元《毛诗注疏校勘记序》:笺文如《采蘋》篇“蘋之言实也”,“实”乃“宾”之讹。[21]

我们可以发现,吴本的讹误在王昶、阮元所见摹写本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作为王昶、阮元所见摹写本的底本,邵朗仙摹写本有着与吴本相同的讹误,这表明吴本或是据邵朗仙摹写本转录而成,或者邵朗仙摹写本即是吴本。陈鳣托黄丕烈摹写已在黄氏得拓本之后,吴本若是此时摹写,所据当为拓本,而不应存在与邵朗仙摹写本同样的讹误。由此看来,黄丕烈并未遵照陈鳣所托摹写一本,而是将购得拓本之前家庭塾师邵朗仙的摹写本给了陈鳣,邵朗仙摹写本即是吴本。

三、陈宗彝重刻摹写本的来源

吴本之外,另一现存摹写本即陈本。通过王天然的校勘成果可以看出,吴本的错误被陈本全面继承,陈本在此基础之上又产生了新的错误。据此,王天然认为:“陈本所据张敦仁原本并非从原拓钞出,其所据可能是吴本或与吴本同时抄写的副本。”[22]

王氏进一步推测:“张氏所藏原件当为黄丕烈家抄本。醒翁老人道光六年十月《重刊蜀石经残本叙》云:‘蜀石经《毛诗》残本,乃阳城张古馀先生从吴门黄荛圃主政景钞者,今春二儿宗彝谋刊以传。’陈宗彝道光五年七月所书册尾则云:‘兹从阳城张古馀夫子假得《毛诗》残字一册,乃吴门黄氏钞本。……急命儿士槑景写付梓以广其传。’陈宗彝之父醒翁老人所言不甚准确,当信陈宗彝说,其所据底本为黄丕烈家钞本。”[23]吴本为黄丕烈家藏最早的摹写本,也是目前所知唯一的黄氏家钞本,其后又经陈鳣、吴骞、徐蓉初等人递藏,现归国家图书馆。因此,张敦仁(古馀)旧藏摹写本绝非黄氏家钞本,而系据吴本转录。张氏与黄丕烈为至交,且陈本之上没有体现任何黄丕烈、陈鳣、吴骞等人的校勘成果,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张敦仁旧藏摹写本亦系从黄丕烈处转录,时间与阮元、王昶等人所见摹写本的转录时间大致相当。如醒翁老人所云,陈宗彝影刻所据底本“乃阳城张古馀先生从吴门黄荛圃主政景钞者”,只不过影钞所依据的底本乃是吴本,而非宋拓原本。

此外,严宝善云:“(《图绘宝卷》)抄本每卷首叶钤有楷书朱文长方印:‘□□□□□敬以此书义助于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广仁义学,永远为有志之士公读者。’图章前面空了五个字,大约是备填写捐赠题名之用。此书各印均未填字,也可能是黄树谷本人所捐。书口盖有‘广仁义学藏书’立形楷书墨印。”[24]吴本卷二首长方木印作“□□□□□敬□此书义助于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广仁义学,永远为有志之士公读者”,其上有吴骞朱笔眉批:“骞按此印为武林黄氏所钤,乃小松司马之前也。至今杭城旧肆中粥残书断帖,往往见此印,首行‘敬’下有‘以’字。”[25]故而吴骞《〈蜀石经毛诗考异〉序》云:“每卷有朱文方印云‘□□□□□敬以此书义助于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广仁义塾[26],永远为有志之士公读者’,凡五行三十五字,阙五字。”今检上海图书馆所藏宋拓本,“敬”下“以”字模糊不清,吴本摹写时于此字处空格不书。

王昶《后蜀〈毛诗〉石经残本》云:“卷二首有小木印,长一寸五分,寛一寸,正书四行,云‘此书义助于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广仁义学,永远为有志之士公读者’,凡廿八字,首一行祗一‘敬’字,皆朱色。”[27]王昶所见乃据吴本转录,遂以“敬”下无字,而有“首一行祗一‘敬’字”之语。陈本亦从吴本出,故卷二首长方印“敬”下无“以”字,且“杭州”下脱去“府”字[28]。

综上所述,吴骞旧藏蜀石经《毛诗》摹写本最早为黄丕烈所有,乃黄氏家庭塾师邵朗仙于嘉庆八年冬据拓本摹写,后经陈鳣而归吴骞。该摹写本既是王昶、阮元等人所见摹写本共同的底本,也是陈宗彝重刻张敦仁旧藏摹写本的底本。正如黄丕烈所言,“外间录本皆辗转从余家出矣”[29]。

补充说明:小文写成于两年前,近日刊出后,有幸得到董岑仕老师和王天然老师惠赐意见(王天然老师意见系董婧宸老师转来),指出小文存在的问题,感激之馀,更惭愧之至。谨将两位老师的意见转述如下,一来对两位老师表示谢意,二来供读者参考。

董岑仕老师指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顺序可作调整。(笔者再读小文,深以为然。)

王天然老师指出:1.吴骞《〈蜀石经毛诗残本考异〉序》落款的“嘉庆乙丑”系嘉庆十年,文中误为嘉庆九年。(此处确系笔者所犯低级错误,足为自鉴。笔者认为:陈鱣《序》言“(吴骞)遂作《考异》二卷”,说明陈氏作序之时《考异》已完成,而落款时间为“嘉庆九年冬十二月望日”,因此只能把《考异》的撰写时间定在嘉庆九年六月至十二月间。)2.就目前所知论定吴本即邵本,证据链不完整。(从文献记载上讲,这个问题确实存在。笔者认为:倘邵本和吴本两出,则邵本在前,而吴本在后,邵本为吴本、陈本之共同祖本,则吴本与陈本的抄写讹误必然呈现交叉状态,会出现陈本不误而吴本误的状态,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是,陈本对吴本讹误的全面继承。因此,吴本乃陈本之祖本。)


[①]王天然《上海图书馆藏蜀石经〈毛诗〉拓本综理》,《中国经学》第19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页199-212。

[②]王天然《书吴骞旧藏〈蜀石经残字三种〉后》,《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十七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7年,页241-245。

[③]吴本前有“光绪己亥秋九月沙滨朱昌燕记”:“兹吾友徐君蓉初亦得一本,为拜经吴氏故物,缮写虽不及何本之精,而有黄荛圃主政墨笔校、陈仲鱼孝廉朱笔覆校。”经文首叶钤有“海宁陈鳣观”、“吴兔床书籍印”二印。

[④]吴骞《蜀石经〈毛诗〉考异》,《历代石经研究资料辑刊》第8册影印民国十一年上海博古斋印《愚谷丛书》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页461。

[⑤]吴骞撰,张昊苏、杨洪升整理《吴兔床日记》,凤凰出版社,2015年,页177。

[⑥]表格摘引自王天然《上海图书馆藏蜀石经〈毛诗〉拓本综理》,页203-204。本人曾亲至上海图书馆校核蜀石经拓本,以王氏之文先有,故引之。

[⑦]《蜀石经残字三种》,《续修四库全书》第184册影印清拜经楼旧藏摹写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页457。

[⑧]洪亮吉《更生斋诗续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468册影印清光绪中洪氏授经堂刻《洪北江全集》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页230。

[⑨]吴骞撰,虞坤林点校《愚谷文存》,《吴骞集》第3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页4。

[⑩]《书吴骞旧藏〈蜀石经残字三种〉后》,页242。

[11]《蜀石经〈毛诗〉考异》,页466。

[12]《蜀石经〈毛诗〉考异》卷首标题下云:“依明虞山毛氏汲古阁刊本校”。

[13]《蜀石经〈毛诗〉考异》,页466,页468,页469,页472,页476,页489,页495,页496。

[14]《书吴骞旧藏〈蜀石经残字三种〉后》,页242,页244,页245。

[15]《蜀石经残字三种》,页446。

[16]上海图书馆编《上海图书馆藏善本碑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页328。

[17]王昶《后蜀〈毛诗〉石经残本》,《历代石经研究资料辑刊》第8册影印清光绪十六年四川尊经书局刻《石经汇函》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

[18]阮元《毛诗注疏校勘记序》,《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第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19]《后蜀〈毛诗〉石经残本》,页415。

[20]《后蜀〈毛诗〉石经残本》,页420。

[21]刘玉才主编《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第2册,页588-589。

[22]《上海图书馆藏蜀石经〈毛诗〉拓本综理》,页204。

[23]《上海图书馆藏蜀石经〈毛诗〉拓本综理》,页202。

[24]严宝善《私人藏书为公读——记清代“广仁义学”》,《博览群书》,1996年第2期,页23。

[25]《书吴骞旧藏〈蜀石经残字三种〉后》,页243。

[26]“义塾”为“义学”之讹,宋拓本“学”字犹清晰可辨。

[27]《后蜀〈毛诗〉石经残本》,页411。

[28]《蜀石经残字》,页315。

[29]吴本前“光绪己亥秋九月沙滨朱昌燕记”云:“同治庚午,余于武林书肆或旧钞本蜀石经《毛诗》二卷,首页有隶书‘何氏梦华馆藏书’七大字,并录赵松雪跋书后一则,次页钤以‘何印元锡’、‘梦华馆藏书印’二方,末页复钤以‘钱唐何氏梦华馆嘉庆甲子所得书’一方,古色古香,珍之箧笥,已三十年矣。”何氏旧藏本今已不存,不知其所出。

注:本文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2020年第4期,此据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姚文昌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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