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遗嘱息诉
随着年龄的增长了,财富的积累,身体健康的透支,中老年人发生各种风险及意外的机遇越来越多,谁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到,防患于未然,进退自如,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会带走许多他人难以获知的秘密,引起无休止的误会,纷争直至诉讼,劳民伤财,情断义绝,比如人身保险保单中的受益人,写法定,不但不能解决保险赔偿的善后事宜,很可能导致最亲近的人之间的纠纷和诉讼,违背投保人真实遗愿,如果投保时直接指定受益人,不写法定,举手之劳,就会避免纠纷,减少环节,受益人可以随时变更,实现投保人真实遗愿。对房屋,存款等重要财产,一定要有书面处理意见,让自己最信任最亲近的人掌握财产信息,安排有度,有备无患,要习惯对自己的重要财产立遗嘱,以避免纠纷,平息矛盾,而且遗嘱可以随时修改废立,能完全体现本人真实意思,特别是对银行保管箱,银行存款等特别隐私秘密的财物,一定要有亲人信息知悉渠道,防止出现“无主财产”,旁落他人,社会进步,观念更新,与时俱进,专业理财,学会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妥善处理自己私有财产,意思表达真实,处分财产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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