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对账争议
某住宅项目,采用费率招标,图纸出来后,预算员小H在与甲方成本对账中发现两个问题,如下图所示:
【施工方理由】
设计图纸上为什么要增加这么一道工艺?是对防水基层平整度的一个要求,因而需对混凝土墙面或楼面修补平整,应给予一道找平工程量。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现浇结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8mm,垂直度[层高≤6m]10mm。
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一般抹灰中的普通抹灰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和表面平整度为4mm。地面工程同样是这种要求。
若混凝土面达不到要求,必须对表面进行一道修平工艺再进行防水施工,所以施工单位要求增加一道找平工艺(水泥砂浆抹平),直至达到防水施工基层平整度要求。
【甲方成本理由】
混凝土打的好,就不需要抹灰和修补了。正是因为你们混凝土打的不好,所以才要进行凿平修平等,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处理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所以施工单位主张的一道找平工艺不予承认。
【吃一堑长一智】
吃了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重复吃亏。
这个项目没算到,到下个项目,同样的问题、同样算不到。
所以啊,施工单位的商务、技术、施工人员,平时要善于总结,施工之前必须吃透图纸,在图纸会审会议上、技术核定单上、工程联系函上反复向甲方要求增加这一道工艺。甲方真的不采纳,动用监理、质监站第三方力量也可以:))
最后,就算你真的一时算不到,后面结算时也可以作为争议项向甲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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