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律师的作用(一)狼多肉少时 先下手为强 后下手遭殃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我们是如何从一个失信记录多达几十条的资深“老赖”处,拿到执行款的。
一、资深“老赖”,债权人众多,“终本”状态
2018年3月,有当事人找到我们,希望我们代理他们的执行案件。
当事人向我们反映,这个资深“老赖”对外欠债数千万元,早被列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失信记录多达几十余条,已经有七家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他们的执行案子到法院已经一年多了,目前是在“终本”状态。
二、发现“老赖”向“A公司”追索1000多万的线索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我们开始了查找资深“老赖”财产线索的工作,具体方法可以看我的文章“执行案件法院“终本”后,律师还能帮你做些什么?”。
一周过去了,虽然发现了一些线索,但都被我们否定了。
转机来源于我们和当事人沟通中,他无意提到听说这个“老赖”正在起诉别人,具体是什么官司他也不清楚。
线索,就是命令,通过我们和当事人共同努力,终于在第一时间搞清楚了,这个官司是“老赖”向A公司追索债权,金额高达1000多万,该案件当时处于一审已经开庭,尚未判决的状态,如果能够执行成功,我们的当事人是可以获得完全清偿。
三、时间就是“金钱”,先下手为强
第一步 恢复执行
因为当事人的案件处于终本状态,必须恢复执行后,才能采取下一步措施。
一般情况,递交恢复执行申请后,需要1个月,法院才能批准恢复执行。
我们与执行法官充分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第五天拿到了恢复执行的裁定。
第二步 发出《冻结债权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官太忙,我们帮法官写好了《冻结债权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拿到恢复执行裁定的同时将上面两份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交执行法官,法官当天盖章并发出。
四、“狼多肉少”,A公司收到七家法院合计2000余万元的《履行通知书》,此案陷入僵局
盼望着,盼望着,“老赖”向A公司追索债权案件的二审判决终于下来了!
我们第一时间,告诉执行法官,由法院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A公司向我们的当事人直接履行债务。
满怀希望的等待执行款能尽快打过来,等来的却是A公司的一份申辩,
共有七家法院对该债权发出了《履行通知书》金额合计(2000余万元)已超A公司应支付的判决金额(1000余万元)。
故A公司只能向包括我们法院在内的七家法院提出异议,告知七家法院的法律文书所涉款项总额已超出A公司对“老赖”债务的事实,并望各家法院本着审慎原则,依法处理。
至此,A公司也无所适从,不知道到底该向哪家法院优先履行债务,此案陷入了僵局。
五、我们是首封法院,优先拿到执行款,本案全部清偿。
最终,经历了A公司的执行异议,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的漫长审理过程,法院裁定:《冻结债权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间的先后顺位决定哪些法院是首封法院,首封法院优先划扣A公司的债权!
因为当时我们下手快,是第一个送达到A公司的法院,因此我们的法院被裁定为首封法院,我们的当事人优先拿到了执行款,得到了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清偿!
六、本案充分说明: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在帮助当事人解决执行问题时,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附:本案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二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