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27)。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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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物⑴不可以⑵终⑶过⑷,故受之以《坎》。坎⑸者⑹,陷⑺也。
【译】在前进路上人不可能始终超过别人,有时也会遇到坑穴陷阱之类的险阻,所以承接《大过》的用《坎》卦。坎是坑穴陷阱之类的险阻。
【注释】⑴“物”人,众人。《左传·昭公十一年》:“晋荀吴谓韩宣子曰:'不能救陈,又不能救蔡,物以无亲。’”
⑵“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诗经·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
⑶“终”始终,总。表始终全过程。《战国策·魏策》:“愿终守之。”
⑷“过”超过,超越。《论语·公冶长》:“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⑸“坎”坑。地面凹陷处。《礼记·丧大记》:“小臣爪足,浴余水弃于坎。”
⑹“者”助词。用于名词之后,标明语音上的停顿,并引出下文,常表示判断。《礼记·中庸》:“仁者,天下之表也;义者,天下之制也。”
⑺“陷”陷阱,坑穴。《韩非子·六反》:“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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