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没有签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购房者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么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物业和业主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的,而且还需要获得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如果物业公司未获批准,业主可不必交物业费,因此业主在交物业费时可要求物业公司出示这些文件来查询是否应该交物业费。

3、没有收房:

物业费一般是从业主收房之后才开始计算的,如果购房者还没有收房,而物业公司却要提前收费,那么业主就可拒交。不过,如果是在购房者买房后,却没有入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正常交物业费的。

4、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

如果业主由证据可以证明物业服务太差,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那么可以拒交物业费,但是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然后主动去和物业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该收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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