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评分标准
一、基准分70分
字数达到700字,得基准分70分
二、扣分项目
1、以700字为标准,每少10个字扣1分。
2、每写一个错别字扣1分。
3、每错一个标点符号扣0.5分
4、每涂擦一处扣0.5分
5、每一个病句扣1分
6、字迹潦草,书写不工整,视其程度轻重扣5分或10分。
7、偏题离题视其程度轻重扣20分或40分。
三、加分项目
内容主题方面:
1、立意明确集中,健康向上。加2分。
2、选材扣题,有真情实感。加2分。
3、能从生活中选材,富有生活气息。加2分。
语言表达方面:
1、(表达方式)记叙六要素交待得清楚明白,加2分;人物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外貌描写、心理描写以及环境描写形象生动,且有价值有作用,每出现一处加1分;能适当运用议论抒情,且精炼得体,每出现一处加2分。
2、(修辞手法)比喻、拟人、排比、引用、夸张等修辞手法运用得当,每出现一处加1分。3、(遣词造句)用词准确、生动,句式运用灵活、得体,每出现一个亮点加1分。
结构安排方面:
1、开头、结尾简洁、精要,新颖、活泼,分别加2分。
2、层次清晰,至少有5个自然段。加2分。
3、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设置合理,衔接紧密。加2分。
4、详略得当,布局合理。加2分。
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亮点,每出现一处加2分。
四、作文总分不得超过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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