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恶意拖欠物业费或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近日中国人民政府官网一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的通知》出炉。
发文机关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涉及十个部委。
在细节内容上,《通知》提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市场化定价;对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政府价格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倡导酬金制计费方式。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这则通知开始提出解决物业最头痛的业主拖欠物业费这一难题,在第六条中提出了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其实,欠缴物业费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做法早已有之,《通知》之后也许将会进一步普及。
欠缴物业费6年,直到贷款被拒,
才知道上了黑名单!
综上所述,信用好的市民更容易通过贷款或信用卡审批;信用记录不好,不利于获得贷款或信用卡,贷款利率还可能较高一些。总之,市民千万要珍爱信用记录,养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物业新视野综合自遵义晚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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