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宋朝为何遍地“淫祀”?
“淫祀”中的“淫”并非是淫邪之意,而是过度的意思。
淫祀指的是祭祀不在国家编册之内的神明,这些不合礼制的祭祀,在被各代政府所明令禁止的。
祭祀
宋朝淫祀之风
早在春秋时,孔子就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礼制上对于祭祀也有着泾渭分明的规定:“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徧;大夫祭五祀,岁徧;士祭其先”根据权利的不同祭祀的对象不同,否则视为僭越。
然而,在宋朝,淫祀之风却如雨后春笋般滋生出来,席卷了整个中华大地。
傩戏
据史料记载,邕州 “俗好淫祀”;蜀地“尚淫祀,病不疗治,听于巫觋”;荆湖南北路“归峡信巫鬼,重淫祀”;扬州“信鬼神,喜淫祀”;吴俗“信鬼神,好淫祀”;洪州“俗信巫,有疾辄屏去亲属,饮食衣药悉听于神,死者甚众”。
到了南宋时期,单单官方统计的淫祀之神就达到了84个之多,其中又以吴楚之地最为严重。
五通神庙
杀人祭鬼
淫祀之风盛行的宋朝,诞生了各种各样的祭祀风俗,轻则三牲六畜,重则杀人祭鬼。
《宋会要辑稿》中有:“湖南北两路风俗,每遇闰月之年,前期盗杀小儿,以祭淫祠,谓之‘采生’。”
南宋洪迈所著的《夷坚志》中就记载了“稜睁鬼”,此鬼传闻专以人肝为食,并且好食聪明人。
淫神
于是手下信众就根据这种要求,将所行过客分为三六九等,官员秀才为一等,称为完人;僧道这种修行人,称之为半人;最不济的是妇孺,只能以三抵一。
《夷坚志》中详述了当地愚民屡屡绑架过路士子剖腹取肝,此风又流入江西、扬州、临安等地,演变为取人油煎以祀鬼。
五通神
颠覆政权
一些地方势力甚至通过“淫祀”获得了控制地方的政治权力。
譬如,《宋史王嗣宗传》记载:宋真宗时,邵州“城东有灵应公庙,傍有山穴,群狐处焉。妖巫挟之为人祸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祷之,民语为之讳狐音。”
地方信仰狐仙的组织,利用狐狸为祟,骗得民众信任,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欲所求,悉数问取狐仙的意见,民间交流甚至要避狐仙“讳”。
名义上狐仙为此地守护神,而实则是狐仙背后的淫祀组织已取得该地区的实际控制权。
狐仙
《黄氏日抄》讲述了广德张王庙的淫祀事件,此地香火鼎盛,但“张王”神却要求以牛祭祀,“方山则广德县管下七百二十余保,各用一牛,岁用七百二十余牛。”
在当时,耕牛是禁止捕杀的,但碍于“张王”神的影响力,宋朝不得不承认其地位“张王改封真君,法用素祭”。
虽然张王有了编制,但当地百姓并未实行“素祭”,依旧我行我素,仍然僭越杀牛祭祀。
宋朝淫祀之风的风靡,其主要原因还是在宋朝的商业经济的发展迅速。
民间争名逐利之人妄图以“祭淫神”的方式,来满足自己诉求,一旦有了些许的收获,周围人便争相跟风,形成了地区性的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