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信息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机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至上级单位。
执行人员:行政专员
制度内容:
1、养老机构须将重要信息向上级单位、理事会及时汇报,从而保障主管领导准确掌握机构的重要情况。
2、重要信息应于当日报送,重要信息包括 :
(1)养老机构内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及灾情、各类突发事故/事件;
(2)民政及其他政府部门领导、上级单位领导检查工作、现场办公、听取汇报等情况;
(3)家属严重投诉;
(4)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与养老机构相关事件。
3、基本信息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按时报送,基本信息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开展工作情况;
(2)机构入住率、培训、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
4、相关信息须由院长确认后方可报送至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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