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在概念中穿掾
以下文章来源于瞻明书房,作者芃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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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谈在评价名家时,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司马谈说到了点子上,名家的问题在于迷失在了概念之中,而脱离了现实世界的考量。
名家是在辨术中成长起来的。只是他们更加倾向于名词概念上辨析。关于他们的思想文字遗留的很少,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公孙龙的《指物论》。
在其中,公孙龙所说的“指”,是物的属性,即某物是“指什么”。他将物和其属性(指什么)作为两个概念,区别开来讨论,这就是公孙龙的辩论术最特别的地方。
他说,“指什么”是用来认识“物”的,不能明确“指什么”也就不能认识“物”是什么,这叫“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但是并不能就此说,离开了“指”,就没有了“物”,即“非指者,天下无物”。同时,这样来看待“指”的时候,指具有“兼”的特性,也就是物的一般性,而却不能涵盖物的所有特性,因此,物需要明确指什么来认识,但指什么并不一定就是指这个物。这叫“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由此推出了物的“实”和物的“名”也是分离的两个概念,物有“名”,但“名”不一定能够确指具体的“物”。总之,公孙龙主张“指”和“物”是可以分离开的。
这段理很绕,但绕出来以后,人们却觉得很有理,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往往可以颠覆所谓“常识”,这也是遇到公孙龙这样的辩方,很多人被灭的哑口无言,但又心有不甘的原因。
比如公孙龙有一个很著名的辩题叫做“白马非马”,就是这套理论的具体应用。他说,白马非马,为什么呢?因为,马指的是马形,而白指的是一种颜色。白马是指白色的马,当然不同于只是指形的马。公孙龙的原话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用今天我们逻辑术语来说,就是“白马”和“马”的概念内涵不同。其次,如果找马的话,那么黄马、黑马都可以找来,而不一定只是找来白马,所以“白马非马”。用逻辑术语就是“白马”的外延和“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比白马大。第三条,更厉害。就是公孙龙说,白是白,马是马,白和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马的概念并不包含颜色,白色的概念,也不包含马。白马,是一个由白和马合成的新的概念,因此,白马非马。
这就是公孙龙的辩术。另外他还有一个很著名的命题,叫“坚白石”。也是用同样的方法,把石头的两个属性,白和坚区分并独立出来讨论。所以后来人们说公孙龙是“别同异,离坚白”。
这样的辩论有意义吗?
有,它是一种非常好的思维整理术。
但它缺点,就是一味在其中打转,枉顾事实的时候,就会落入诡辩的困境。
名家有所谓辩者二十一事
1、卵有毛
2、鸡三足
3、郢有天下 (郢,楚国都城)
4、犬可以为羊
5、马有卵
6、丁子有尾(丁子,楚国人对青蛙的称呼)
7、火不热
8、山出口
9、轮不碾地
10、目不见
11、指不至,至不绝
12、龟长于蛇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14、凿不围枘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
16、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17、狗非犬
18、黄马骊牛三 (骊牛,黑色的牛,黄马骊牛三总共三个物体)
19、白狗黑
20、孤驹未尝有母
21、一尺之椎,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里面有些辩题很有意义,有些则是诡辩。所以司马谈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是客观的评价。
尤其司马谈指出,“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名家的方法在论证推理中是很有价值的。这一点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