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副、木匠切记,这种情况用擎链器刹车太危险了........

事故简况
PJ轮2019年4月19日0445时抵吴淞口,大雾封航,准备在宝北锚地东侧抛锚。0612时,备好左锚。0636时,抛左锚。0640时,大副报告锚链刹不住,船长立即进车,调整首向。经过几次努力,最后大副报告锚链11节刹住,止链器打上插销插好。此时锚机油马达已损坏漏油,刹车带完全磨损。几分钟以后,锚链又下滑,至最后一个链环在止链器卡住。随后,采取紧急措施加固防止丢锚;并向交管、公司海务、机务、总调等部门报告。在此过程中,大副为了打上止链器,多次去推掣链器,但无法压下去反而反弹击中左手掌背导致被打伤。当时大副没感觉到没有有太大的疼痛感,但事后发现左手背慢慢变肿并有痛感,在船上应急使用一些消炎止痛药。20日0906时,靠妥码头后,大副到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为:左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21日在江都休假回家治疗。
事故原因
1.在宝北锚地急退水中抛锚,船长盲目使用退车,船舶退速太快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开始抛锚没有在出链2倍水深时先刹住,在船舶退速过快、倒车效应向右偏转加剧船舶横向受力的情况下没办法控制锚链,是造成全部11节锚链快速滑出的次要原因。
3.在紧急情况下,木匠盲目合上锚机离合器企图阻止锚链继续松出,导致左锚机油马达损坏。
4.大副在锚链快速下滑弹跳过程中强行合上掣链器,导致掣链器反弹打伤本人。
5.船长应对能力不足,在刹车带及油马达烧坏之后,没有意识到11节锚链是最后一节锚链都出来了,仅仅依靠掣链器卡住锚链已经是处于险情状况,没有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除了自己没有保持在驾驶台指挥操纵船舶外,还盲目撤离船艏警戒人员,只有轮机部人员在船艏修理,在强流作用下最后一节锚链继续滑出,导致弃链器破断。
事故教训
1.长江、珠江等江河锚地抛锚,原则上应选择流缓时段进行操作;由于下雾等特殊原因需在急流时段抛锚的,应调整首向顶流、控制速度小于0.5节时抛锚,并保持足够的谨慎,根据流的情况及船舶速度及时动车缓解锚链受力。
2.抛锚初始出链在2倍水深时应先刹住带力,然后根据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松链,切忌在船舶快速后退或前进中盲目松链,避免锚链快速松出。
3.抛锚中如因各种原因导致锚链松出过快,除了采用车舵进行调整外,如使用刹车控制只能采用“点刹”的方法,如使用持续刹紧刹车的应急方法最终可能无法刹住锚链而且会导致刹车带损坏。另外,锚链刹不住时可以考虑抛出另外一个锚,减缓船舶动量,起到阻止或减缓另外一个锚快速松出的作用。
4.任何时候,当锚链快速松出时,人员不能使用掣链器来卡住锚链,以免既达不到阻止锚链滑出的效果又造成人员受伤。
5.在锚机处于运转情况下,不能合上离合器,避免因外力作用导致离合器及锚机马达损坏。
6.抛锚前,船舶应召开工前会,评估作业风险,特别是急流抛锚中存在的船速过快、松链过快、锚链接近横向受力、断链、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受伤等风险,船长应将抛锚操作方案及应急措施向相关人员讲解清楚,包括应急时如何抛另外一个锚。
7.抛锚作业时,如遇到对讲机因风力太大、锚链声音嘈杂等无法正常通讯的情况,一是船首作业人员可以考虑背对风向、声源来和驾驶台联系,二是可以使用事先约定好的汽笛信号或者灯光信号作为应急联系手段。
8.开展学习讨论,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险情的发生。
9.将抛锚作业及注意事项列为船长上船岗前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增强人员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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