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经济观察】格力玩火

作者:沈奇 杨政

1、格力的员工持股计划和回购计划相继出台

6月20日晚,格力电器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将第一期回购股份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30亿元。在6月30日股东大会上,该草案获得75.75%的赞成票通过。

7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截至6月30日,公司第三期回购计划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1万股,占公司截至6月30日总股本的0.9975%,最高成交价为5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1.75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对于格力的质疑

第一是董明珠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地位。在员工持股计划中,董明珠拟认购股数上限为3000万股,拟出资金额上限为8.30亿元,占本计划的比例达到27.68%,相当于其他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50倍,相当于11992名核心员工合计的40%,叫员工持股确实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了,应该说是“董明珠及其他员工持股”。

第二是业绩考核要求是否过低,员工持股计划价格是否过低。本次持股计划兑现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10%,2022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20%,仅相当于混改之前格力电器2018年度利润的的93.12%和101.59%。此次分给员工的股份,是格力在资本市场回购所得,当时回购均价为55.36元,而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为27.68元/股。也就是说,混改后的格力为了达到混改前的利润水平,股东需要真金白银拿出几十亿来给董明珠和员工们,这届股东都是好人,还是被人当冤大头了。关于员工持股的退出规则,董明珠曾在凤凰视频为两会策划的《超级乘客》中自豪地说,退休才可以兑现,考虑到董总即将67岁的高龄,这个退休兑现的规则是否涉嫌对自己太好了。

第三是回购计划是否符合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公布之后三天,格力股价重挫近10%。5月17日,格力刚刚完成总金额为60亿元的第二次回购计划,紧接着又在5月26日匆忙推出第三次回购计划,给人感觉是在维护股价,但让人担心如此出台回购计划是否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董事会成了橡皮图章,公司的内控制度一定形同虚设。

3、格力的混改是内部人控制的结果

在国资委控股期间,董明珠曾多次表达对格力集团的不满,并表示格力集团仅仅是一个投资者(截止2021年7月5日,格力集团占格力电器流通股比重仅为3.25%,为第三大股东),国资委对于董明珠根本没有管理能力。既然是国有企业,年龄问题、任期问题、薪酬问题都成为董明珠继续控制格力电器的障碍,混改扫清了障碍。

混改之后,格力接班人问题成为悬念,原来有望接班的望靖东等相继出走,铁娘子依然一人独大,从新的股权结构调整来看,铁娘子对格力的控制有望在股权层面进一步强化。

可是,再强的强人,在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面前总还是要低头。

4、功过留给历史评判

需要注意的是,格力电器是国企的时候,董明珠眼里是没有股东的“我5年不给你们分红,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言犹在耳,连证监会、深交所都曾屡屡因格力可能侵犯股东权利发函。

2016年10月28日的格力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因表决与收购珠海银隆相关议案而受股东的质疑的董明珠表示:“银隆三年要有所成就,做不出来我肯定干掉董事长魏银仓。”但募资议案仍然遭到股东否决,事实证明如果不是股东们的否决,格力可就亏惨了。可倔强的董明珠转而个人举债投资银隆,最近又爆出格力通过长安投资输血银隆的消息。可以说,在董明珠个人意志凌驾于董事会、管理层的情况下,股东往往要默默承受很多没必要的损失。

以红塔的褚时健、茅台的季克良为代表的一批国企经营者,的确在任上使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都过于强调个人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而心态失衡,出了问题。比起他们,董明珠是幸运的,借混改的东风,董明珠个人财富积累到了国企经营者想都想不到的数字,但这种混改是否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十年后二十年后的格力是否还是中国制造业的旗帜,需要时间来回答。

5、作为格力电器走到今天最重要的贡献者,董明珠值得体面的收入和生活,也值得以令人尊重的方式离开舞台中央。

前提是她要离开舞台中央,自信和自大其实只有一线之隔,想想董明珠在珠海银隆的投资和亏损,还有那些跟投的格力经销商们,想想董明珠主推的格力手机以及把自己放进开机界面,我实在不能理解董大姐怎么就那么需要别人认可?

混改后的格力电器失去了国企这个护身符,经营者应当如履薄冰才对,如果经营者还是唯我独尊的霸道作风,毋宁说是在玩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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