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财政拨款482亿支持产粮大县,粮农补贴595亿,哪些人受益?
2021年财政拨款482亿支持产粮大县,粮农补贴595亿,哪些人受益?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元年,也是我国新的五年的起点,今年,我国在农业农村方面投入的资金较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补贴也较多,种地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7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56号建议的答复》,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如何防止农田“非农化”和“非粮化”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按照该答复,2021年,我国对农业补贴和粮食种植补贴投入巨大,效果也较好,对粮食生产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规范稲渔种养,确保稻谷产量
1、坚守18亿亩耕地底限
近年,一些地方由于过度追求农田经济,将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了其它经济作物的耕种,导致粮食产量出现下跌的影响,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政策,18亿亩耕地底限不能突破,这是我国粮食安全的保证,也是耕地最基本的要求。
2020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非农业”行为的通知》,对于一些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产业发展,导致耕地受到破坏的项目,明令禁止,同时,禁止一些人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的名义,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其它破坏性项目,比如利用基本农田和耕地造湖,建造风景景观等。
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的用途就是用于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可以种植粮食和棉花、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也可以进行饲草和饲料生产,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林果业生产和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2、规范稲渔技术生产
2017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稲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发布,对于稲渔发展提出了一个标准,从而更好的规范稲渔发展的标准,按照该通则,稻田养鱼的沟坑总占比不能超过总面积的10%。按照该规范通则文件,平原地区稻谷产量不能低于500公斤,丘陵山区的水稻亩产量不能低于当地水稻单产量的平均水平。
2019年5月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稲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通知》,对农村稲渔业的综合发展进行了规范,防止一些地方以稲渔发展为名,进行渔业的发展,而忽略了稻谷的产量问题。
二、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和补贴
粮食生产是我国生命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大众生命安全的保障,因此,加强粮食生产,对粮食生产大县和种粮大户进行补贴,提高种粮人的积极性,同时,也保障了粮食的产量。
1、下达482亿奖励资金,支持种粮大县发展
实际上,粮食生产安全一直都受到各级部门的重视。2005年开始,我国农业部门就对产粮大县实行了一定金额的奖励和补助政策,对种粮大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更好的缓解了产粮大县和乡镇财政困难的问题。
2021年,我国财政对产量和产油大县给予了482亿元资金的奖励,用于支持全国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种植大县以及制种大县对于粮食作物的生产和粮油产业的发展,奖励资金比2020年增加了15亿元。
2、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
2020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按照该意见,允许各地政府将土地出让收入资金中,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
2020年中央农办、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根据该政策,各地地方政府可以发行专项债权,用于农业农村建设的投入,重点投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同时,农业农村部出台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对农业重点领域进行投资。
3、做好粮食市场功能区建设
2017年,农业农村部、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发文,指导各地政府对全国9亿亩粮食生产地区,进行了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划分。
2020年12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各地小麦、稻谷主产区,要加强对小麦和稻谷生产的功能划分,进行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提升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
4、增加粮食补贴595亿元,支持规适度规模化经营
2021年,财政相关部门对玉米、大豆和稻谷进行了适当的补贴,补贴资金达到595亿元,其中,玉米和大豆生产补贴达到408亿元,稻谷生产补贴达到187亿元。按照相关规定,允许各级地方政府将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以及稻谷补贴的10%统筹,向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方向倾斜。支持投资人在农产品产地建设冷藏仓库及其他保鲜设施,培育农业生产和加工的社会化服务公司和合作社,带动当地农民发展增收。
5、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
支持以农机合作社为主导,服务小农户的公司和组织,可以对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的综合性服务,从而更好的促进粮食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工作效率。
目前,全国有90万个综合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户的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
三、加大对规模化中粮大户的贷款支持
1、加强金融服务
2021年,人民银行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根据该意见,金融机构可以对种粮主体在内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贷款、首贷,以及无还本续贷等贷款。
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联合银行和农业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打造农业产业发展金融信贷对接平台。目前,入驻的银行和农业担保公司共有55家,保险公司共有11家,累计对规模种粮大户进行信贷179亿元,同比增加了75%,放款34亿元,同比上涨了325%。
2、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了119亿资金,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补贴范围包括种、养、林等3个大类16个小品种。其中,玉米保险覆盖率达到60%、水稻达到75%、小麦达到70%。2020年末,农业保险保费达到815亿元,同比增长了143亿元,上涨了21.3%,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证金达到4.13万亿,同比上涨了8.7%。
综上所述,粮食安全是全国人民口粮的基本保障,只有加强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总量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作为粮食生产的基本保障,也是我国生产和生活用粮的基本保障。
因此,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强粮食生产安全管理,严禁用生产粮食的良田,进行草皮、树木的栽种,严禁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鱼塘的挖掘,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才能更好的保障全国粮食产量不减产,从而更好的保护粮食的安全,更好的保证粮食生产和生活,更好的保证粮食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粮食市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