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了,物业要移交哪些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事实上,由于大多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晚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进场时间,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提供相关资料。以下资料适用于一般性居民住宅小区。
(一)规划建设及竣工验收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筑物命名审批表
3.项目房屋交管清单
4.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移交清单
5.公共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移交清单
6.项目供水用水合同
7.项目供电用电合同
8.电信安装合同
9.地下停车库使用审批证明
10.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2.商品房测绘技术报告
13.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清册
14.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
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产权及实物接管验收资料
1.五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项目名称批文、规划方案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方案
3.项目移交证明书
4.房屋公用设施场地等移交验收交接清单
5.公共设备移交验收清单
6.项目钥匙移交验收清单
7.物业管理用房移交(办公设施设备)
(三)工程竣工图纸接管验收资料
1.小区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竣工图
3.结构竣工图
4.给排水竣工图
5.电气竣工图
6.消防电气竣工图及资料
7.智能化系统竣工图
8.绿化平面图
9.室外工程竣工图(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管网)
(四)工程施工图接管验收资料
1.室外电气施工管网图
2.地下室电气电缆施工图
3.建筑施工图,水利施工图、水位控制和施工图
4.小高层供水加压系统施工图
5.室外工程电气电缆施工图
(五)业主资料
1.业主清册(所有业主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维修记录、紧急联系单、房产证号)
2.小区业主车辆、车位记录表。
(六)财务明细
财务收支明细账册,如物业服务费、业主各类押金、欠收款项、小区公共收益等。
(七)小区设备资料登记表
水泵
1.维保合同
2.合格证
3.维保单位联系方式
4.维护保养手册
5.维护保养记录
6.年检报告
监控设施
1.维保合同
2.监控硬盘录像机主机使用和操作说明
3.维保单位或安装单位联系方式
4.监控器使用和操作说明
5.操作密码
6.维护保养记录
消防设施
1.维保合同
2.消防报警主机使用和操作说明书
3.维保单位或安装单位联系方式
4.消防设备系统验收报告
5.维护保养记录
6.年检报告
7.枪头、水带数量
电子围墙对射、巡更
1.维保合同
2.报警主机、巡更使用和操作说明
3.维保单位或安装单位联系方式
4.操作密码
5.维护保养记录
电梯
1.维保合同
2.维修保养记录
3.维保单位联系方式
4.维修保养记录
5.年检报告
门禁、可视对讲系统
1.维保合同
2.维保单位或安装单位联系方式
3.门禁、对讲产品合格证
4.维修保养记录
5.门禁、可视对讲系统产品合格证
自动道闸
1.维保合同
2.维保单位或安装单位联系方式
3.系统软件、密码及使用说明
4.自动道闸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