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5个不征之国,

“不征之国”是明朝宗藩制度和朝贡体系以及海禁政策下的重要政策。洪武二年,朱元璋下令编纂《皇明祖训》,宣布将15个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

一.朝鲜国,今天的朝鲜和韩国。

二.日本国,今天的日本。

三.大琉球王国,当时的山北琉球国,现今的冲绳一部。

四.小琉球王国,当时的中山琉球国和山南琉球国,现今的冲绳一部。

五.安南国,今天的越南。

六.真腊国,今天的柬埔寨。

七.暹罗国,今天的泰国。

八.占城国,今越南南部,后被安南灭国。

九.苏门答剌,今苏门答腊岛八昔。

十.西洋国,今科罗曼德尔海岸。

十一.爪洼国,今爪哇岛。

十二.湓亨国,今马来半岛。

十三.白花国,今苏门答腊岛西北部。

十四.三弗齐国,今苏门答腊岛巨港。

十五.渤泥国,今文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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