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5个不征之国,
“不征之国”是明朝宗藩制度和朝贡体系以及海禁政策下的重要政策。洪武二年,朱元璋下令编纂《皇明祖训》,宣布将15个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
一.朝鲜国,今天的朝鲜和韩国。
二.日本国,今天的日本。
三.大琉球王国,当时的山北琉球国,现今的冲绳一部。
四.小琉球王国,当时的中山琉球国和山南琉球国,现今的冲绳一部。
五.安南国,今天的越南。
六.真腊国,今天的柬埔寨。
七.暹罗国,今天的泰国。
八.占城国,今越南南部,后被安南灭国。
九.苏门答剌,今苏门答腊岛八昔。
十.西洋国,今科罗曼德尔海岸。
十一.爪洼国,今爪哇岛。
十二.湓亨国,今马来半岛。
十三.白花国,今苏门答腊岛西北部。
十四.三弗齐国,今苏门答腊岛巨港。
十五.渤泥国,今文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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